在我国办学、管理与评价相分离的体制之下,高等教育评估在发展中逐渐由授权评估模式下的“政府——高校”的第一、二方评价转向为委托评估模式下的“政府——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高校”为代表的第三方评价。
第三方评价往往有独立、专业、公正等其他评价方式无可比拟的优势。第三方评价机构往往不依赖于教育行政系统和学校,其评价过程一般不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这种独立性就成为了其公正性的重要保证,加之其配套的专业化与标准化的评价程序,第三方所得出的评价结果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相较于国外较为系统完善的第三方评价机制,我国第三方评价的推广仍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首先,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发展影响力还较小。目前在教育领域权威性较高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多以半官方的事业性中介评估机构,例如地方教育评估院、地方教育评估事务所等为主,这类机构往往由政府牵头设立,其独立性和公正性是否能得到完全的保证,这一点还有待商榷。而国内民营的教育评估机构,无论评估专家的遴选范围、评估范围覆盖面和评估结果影响力都相当有限,目前存在更多的是各种大学排行榜,由于没有统一的评估指标,评估结果差异较大,导致公信力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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