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这本书时,只觉得薄薄一本,比起那些如字典般厚的书,《美学原理》实在过于“轻便”。在读之前,我还曾妄言一周就把这本书“拿下”,然而,读了之后,才真正的发现这本书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粗读时,只觉得书中尽是关于哲学中直觉、认识的讨论,实在是索然无味,让人没有乐趣再继续往下读。但当细读时,一字一句反复斟酌,又会觉得书中尽是亮点,全书皆是出彩之处。
此外,在读之前没有对作者克罗齐本人进行了解,所以我在读的过程中也产生了诸多问题。比如克罗齐本人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者,但由于接受的是辨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教育,所以我在读《美学原理》时便自然而然的将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代入,最终导致我在思考时出现的两种世界观的矛盾。最终好在及时查阅资料,对克罗齐本人及著作进行了了解,我才能得以读下去。在克罗齐的精神哲学体系中,他认为:“认识活动先于实践活动,实践活动基于认识活动。”他的这一思想是全书关于直觉与美学的阐述的重要基础。朱光潜在序中提到“原书分为原理与历史两部分,我只译了原理部分,所以书名也改为《美学原理》。”
克罗齐将人类的精神活动分为四种:直觉活动、概念活动、经济活动和道德活动。对这四种活动的研究即产生了四种科学:美学、逻辑学、经济学、伦理学。实质上,美学为艺术的科学,但美学又是一种独立的科学,这种“独立”与其他科学并不是相互的,美学可以独立于其他科学,但在其他科学的领域,各学科却不能独立于美学之外。由于美学属于直觉活动的范畴,而直觉活动与概念活动则又同归属于认识活动的范畴,所以克罗齐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则在此体现的淋漓尽致。
在书中,克罗齐是以哲学的方式探讨美学,这样就让美学与其他具体学科之间产生了界限,美学是普遍的美学,如果要求普遍的美学原理来评个别艺术的话,那么就会产生美学与其他学科的混淆。《美学原理》是从直觉的知识开始入手,从心中领会事物的形象,从而获得“知”的基础,再介绍艺术、表现以及直觉三方面,最后落脚于审美与鉴赏,克罗齐也在书中也作出了大量的评论,如在审美中评审美的快感主义和在认识的活动与实践的活动中评艺术须真诚说等,这些学说较多从反面阐述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关于“美”的学说的不正确性。而何为美呢?在读完此书后,我心中最深的观点便是:美即表现。是内在审美直觉品成功的外射(表现)。用克罗齐的话来说,这种表现即是直觉,也是艺术。在书中,“表现”一词的意义共有三种,单结合审美的创作过程中的四个阶段,尽管很抽象,但我还是认为美是诸印象成功表现出来的快感。
当全部的审美以及外射的过程已经完成,那么就需要对其进行鉴赏。书中有过一个如何鉴赏的说法:当艺术批评家们被问及如何判断一个已经造成的表现品时,批评家们异口同声的答:“把它在自己心中再造出来。”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审美却会有好坏高低之分,纵然每个人都具有个体差异性,批评家们也会因为主客观因素不能如实感受到艺术作品的价值,但在书中,克罗齐关于这一方面的表述还是会有一种非零即一的感觉,虽然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道德命题,而克罗齐认为审美无关道德,但是到了外射阶段,物理意义存在了,道德也会存在。
在读的过程中我会不自觉的想起20世纪初至30年代盛行于欧美一些国家的艺术流派——表现主义。表现主义是艺术家通过作品着重表现内心的情感,而忽视对描写对象形式的摹写,因此往往表现为对事实的扭曲和抽象化,也强烈表现艺术家的内心感情,这一点与克罗齐的精神哲学不谋而合,表现主义的产生是否与克罗齐的哲学思想有一定关联呢?或者说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将克罗齐的精神哲学简单化,片面理解他的精神含义,这些都是我在阅读过程面临的问题,而这些问题都需要继续不断地阅读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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