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成立于2014年,至今已有十年历史。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与烟台市许多机构、学校都有着密切合作,其中与芝罘中学保持长期稳定的联系,烟台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的成员们会定期前往芝罘中学开展普法活动,本次开展的是《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普法宣讲。
在到达芝罘中学后,烟大学法律志愿服务中心的成员布置好现场,开始了宣讲。宣讲人从问题引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案例分析、结语和倡议四个方面展开宣讲。
首先,宣讲人通过问题引入,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并调动他们思考:家长可以随便看孩子的日记吗?之后,宣讲人引导孩子们举手问答问题并给出相关法律条文,作出解释。
之后,宣讲人又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以及相关法律条文作出讲解。在讲解过程中,积极引导孩子们思考,并举出事例来帮助他们理解。
接着,宣讲人在PPT中展示了一个小案例,从一名小学生的一天开始分析各个行为是否违法,提问孩子们,并引导他们思考为什么违法,帮助孩子们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体现。
最后,宣讲人向孩子们发出倡议,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孩子,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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