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公共环境利益的重要法律手段,对于推动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了解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在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方面的工作情况,烟台大学法学院2024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优化路径研究实践队”于7月16日来到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实践活动。
图为实践队成员与参加座谈的领导合影留念
基本情况
7月16日,团队成员集体来到聊城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的实际情况进行调研。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工作机制,成立了专门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加强了线索管理、调查取证、移送检察建议等环节的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加强与环保、自然资源、水利等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了聊城市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坚守“公共利益守护者”使命,督促各类主体更好履行法定职责。第一,完善公益司法保护聊城方案。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3件,年均增长17.4%,提起诉讼30件,法院判决支持率100%。东昌府区检察院监督解决部分古树死亡、标志缺失、易燃隐患等问题,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优秀案例。第二,深耕传统领域。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成立公益诉讼修复基地,出台劳务代偿工作暂行办法,追回国有资产3389.5万元。茌平区检察院督促生态环境部门追偿茌中河水体污染生态损害赔偿金2000余万元。第三,索新兴领域。认真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针对运河沿线10处文物保护单位监督缺失问题提出检察建议。与市公安局协作配合,办理涉道路交通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9件,推动安全生产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
深入探讨
实践队成员就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历程、诉的类型化在行政公益诉讼中的应用、案件线索收集来源、调查取证权的运行阻碍、检察建议的递交障碍、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和“河长”+检察长制度的区别等问题积极向各位检察官提问,并得到了细致的解答。
图为实践队成员向各位领导积极提问
在过去的一年,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聚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出台服务保障意见10个,多维度对接“六个新聊城”建设的法治需求。保卫蓝天碧水净土。办理滥伐林木案、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13件15人,跟进行政机关督促违法行为人修复生态。深入开展“助力打造黄河运河交汇明珠城市”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办理案件164件。深化落实“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机制,聘请78名公益诉讼观察员、193名“益心为公”志愿者,联合两省7地23县市检察机关构筑大运河跨区域保护司法屏障。
图为各位领导向实践队成员介绍具体情况
典型案例研讨
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向实践队成员介绍某县检察院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农药监管职责案,并借此案例给实践队成员分析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与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在保护民生方面的重要作用。
图为有关负责领导向团队成员介绍典型案例
基本案情
某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时,发现某农资公司业务员杜某某自王某某处购进并销售了16箱根乐牌30%噻唑膦农药中的14箱,但无法提供销售台账。这导致伪劣农药流入农产品市场后无法查明去向。2023年5月22日,该检察院依法向该县农业农村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其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对农药经营行为的监管,规范销售台账的建立和记录。该县农业农村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于2023年7月10日书面回复称组织实施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督促县内农药经营单位规范销售台账,记录关键信息。2023年7月17日,该县检察院进行跟进监督,通过实地调查和询问经营人员,确认该县农业农村局履行了相关职责。
意见和启示
该案件体现了检察机关“一体化履职”的理念,展现了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方面,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和监督机制能够发挥重要作用,共同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确保市场秩序的规范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强调了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性督促行政机关加强农药监管,规范农药销售行为,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
公益诉讼修复基地制度
建立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修复基地是全面推进“林长+检察长”协同工作机制落地见效的一项具体举措。由于涉林公益诉讼案件办结后,往往因季节不适、涉案林木地块面积小或变更用途等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补种树木,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态保护工作。为真正以检察监督推动受损公共利益得到修复,聊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县级林长在国有林场等公益绿地建立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修复基地。
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修复基地的主要任务是给破坏生态者提供专门的生态修复固定场所,督促涉案责任人在基地内履行补种树木、恢复生态、执行生效判决等义务,重点解决“无地种、种不好、无人管、养不好”等问题,有效挽回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真正实现“办理一个案件、修复一片生态”的司法保护效果。目前,聊城市已设立3处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修复基地,有关涉案责任人在基地内植树1400余株、占地15余亩,有效挽回生态破坏所造成的损失。
近年来,聊城市持续深化推进“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全面构建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督办的工作机制,在森林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林业保护领域加强涉林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配合,形成了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自工作机制建立以来,林业部门和检察机关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叠加效应,共同侦办了涉林案件18余起,及时有力地惩治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打通了长期以来困扰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同保护的堵点,有效提升了林业治理效能,为聊城市生态资源环境提供了更深层次的制度保障与司法保护。
预期展望
通过本次聊城行政公益诉讼调研,我们清晰认识到现状与问题。未来,期望看到更多公众积极参与,提升对行政公益诉讼的认知。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实现信息高效共享,优化办案流程。拓展案件领域,全面覆盖公共利益范畴。完善监督机制,确保诉讼成果切实落地。相信在各方努力下,行政公益诉讼能更好守护公共利益,提升法治水平,为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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