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曲园学子三下乡:避免网购陷阱,合理维护权益
中国青年网临沂1月21日电(通讯员高文娜)为进一步深化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大学生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扩充维权知识,2024年1月26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明理知权,法治随心”实践团队来到临沂市兰陵县进行线上线下结合式采访、面对面式宣传。
图为采访图片 中国青年通讯员 高文娜 供图
随着数字技术、线上线下融合等新商业模式以及基于社交网络和新媒介所催生的新消费的发展和新冠病毒疫情的推动,人们的消费行为加速转向线上,消费内容和场景随之快速变化。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产生许多问题。当前我国进入快速发展阶段,人民消费需求日益增长,消费生活更是日益丰富。而大学生作为年轻的消费群体,有着旺盛的消费需求。
但是,大学生作为消费者,消费观念超前,维权意识滞后,其消费权益十分容易受到侵害。比如,女生在淘宝新买的裙子,收到后试穿不合适,想退货却被告知本商品不具备“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益,只能后悔当初买的时候没看清要求;开开心心在网上买了零食,收到后里面却有“加餐”,不是吃出来塑料、头发,就是被肢解了的小虫子,找商家理论却敷衍了事,甚至不会被理睬,只能自认倒霉;在直播中时,被三句两句忽悠了,购买了名不副实的产品或者残次品等问题商品,想要退货却已经过了无理由退货期,只能自己吃个哑巴亏……还有一部分同学,甚至自认倒霉,自动放弃维护自身权利。
图为网购维权图片 中国青年通讯员 高文娜 供图
在消费盛行的今日,人民的消费权益本该同步发展,对于消费者的保护也应该不断完善。但是事与愿违,广大商家为了获取更高的利益,只重视如何赚取更多利润,却忽视消费者的权益,侵犯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合法权利。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由于刚刚步入社会,对于社会规则不熟悉,所以,消费经验也未积累,更缺乏面对社会的勇气和智慧。而不少商家就是抓住了大学生消费群体的这个特点,给大学生消费者“挖坑”,同样,大学生也熟知自己的能力有限,所以在吃亏后,只能自认倒霉,打掉牙了只能往肚子里咽,缺乏维护自己消费权利的勇气,难以用理智的思维去与商家对峙。
现实中有许多典型的案例,如大学生小张是个微信达人,在XX站上看到微信集赞可以购买一款价格诱人的手机,赶忙发动同学帮忙,完成集赞任务后,再到XX站购买时,付款2000元,却没有收到货品,被客服告知该商品为水货,廉价脱销,需另加1800元换购行货。小张听信了客服的话,又进行了转账,最终被骗了3800元,手机也没收到。当他再想去找客服时,人已经被拉黑了。我们虽为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自身能力有限。但是,我们不能任由自身的权利被侵犯。
我们要从自身出发。首先,加强宣传教育,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大学生理性维权。在校大学生要从根本上破解维权难的困局,首先要知法懂法,熟悉相关法律条款,更要掌握维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大学生维权意识的加强,大学生理性、合法维权不是难事。其次,切忌轻信商家促销噱头,搞清“游戏规则”,明明白白消费。大学生容易轻信商家对商品的虚假宣传,如“假一罚十”、“集赞优惠”等。因此无论是在网店还是实体店,决定消费前一定要核实商家的各种信息。然后,重视举证,与商家有效沟通,据理力争,合理诉求。在很多维权案例中,最主要还是一部分大学生不注重收集证据,发生侵权后,与商家沟通不够,双方缺乏理解与信任而导致纠纷产生。同时,不要忘记寻求国家的帮助。首先,借助政府职能部门,妥善调解,化解矛盾。如向商家投诉经反复交涉无果,且明显不能满足诉求的,应根据已掌握的证据,及时向12315、12358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投诉,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避免纠纷扩大。大学生消费遭受侵权时,也可直接主动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咨询,由第三方出面妥善调解矛盾,满足诉求。其次,采用司法途径,维护大学生消费合法权益。在商家或供应商给出了合理解决方案,还不能满足诉求怎么办?除了通过消保委调解、媒体曝光、行政申诉、仲裁申诉等途径合法维权外,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作为在校大学生消费维权要慎用或少用司法途径,要充分权衡经济、时间成本。
图为宣传图片 中国青年通讯员 高文娜 供图
相信,随着新消法的出台,其它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健全与细化,政府职能部门对市场监管到位,广大大学生的消费心理日趋成熟,加上商家的诚信和服务水准的提升,大学生消费维权的状况会越来越好。在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要害怕,不要退缩,让我们共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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