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园学子暑假社会实践——筑牢法治防线,预防青少年犯罪
以至详之法晓天下,使天下明知其所避。青少年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各国常见的社会问题之一。2023年8月15日,曲阜师范大学翻译学院同心振乡,普法律动队队员在杨丹丹老师的指导下,在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开展了以“筑牢法治防线,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
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022年2月23日,检察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救助,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021年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4.6万人。
对此,国家的部分量刑指导意见如下:
未成年人犯罪,往往跟他们心智发育还不成熟、辨认和控制能力还不健全有关。因此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按照法律规定,尽最大努力,促使未成年罪犯悔过自新、重回人生正轨。
对确因年幼无知或者一时失足犯罪的,要尽量教育挽救;但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必须依法惩处。惩处也可谓是一种特殊的教育。
实践队队员首先在网络上学习了《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并以它们为参照,向社区居民传递法律的声音,提高他们对青少年犯罪的关注度。
诚然,社会给予了青少年许多关怀,但由于他们处在身体与心理发展的重要时期,在生活经验不足,辨别是非、区分良莠等方面会出现各种问题。而稍有不慎,他们便有可能越过法律底线。因此,对他们而言,及时的普法活动是必要的。
通过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实践队员更加深入地了解到守护未成年人成长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彻底解决的,而是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共同关注,携手并进。
撰稿人:王婷
同心振乡,普法律动实践队
审核过的指导老师:杨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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