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得社会实践活动我们选择了横幅宣传,地点位于一所幼儿院。
“和平和美和谐”这六个字眼,我觉得这六个字眼小朋友们应该特别得熟悉。那他们就会思考“为什么前面还有字呢”。于是我告诉他们:“这个其实是一道计算题,知法加上守法再加上用法总共是等于我们现在所生活得和平和美和谐得社会环境。”
来自《圆圈正义》这本书里的一句话“路边的野草你不能采?”我把这个问题丢过了小朋友们,他们有的说能,有的说不能。我自己的看法是路边的野草并不是属于我自己的私人物品,这是属于公共财产。如果我采了了,那么我就是属于知法犯法了。所以,宣传法律知识仍在进行中。
古罗马有一个古老的法谚,“任何人不能以不知法而免责”。要求公民知法守法是一种国家主义的立场:要求治下小民乖乖听话,无论是否知道,只要国家颁布法律,你就有知晓的义务。人们之所以守法,更多是因社会习俗、道德规范的耳濡目染,与其说是法律规定,还不如说是一种道德教化。用可避免原则来处理法律认识错误可以最大限度防止情与法的冲突,让人合理安排行为。人们遵纪守法靠的是日积月累的道德教化,而不是空洞的法律说教,法律的指引功能最终要通过人类的日常行为规范来实现。法律是道德的载体,它永远不能忽视民众朴素的道德情感。如果一种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民众无法避免,这种认识错误自然可以排除罪责,否则将是民众无法承担的法律重担。我们要让小朋友们知道“要晓之以情,动之以法”。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我们启蒙时期更为重要。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教育,让广大青年人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事关广大青年的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养成,事关整个世界的法治水平和公民法治素养的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产物,吸收了我国法治建设发展过程中的先进经验,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我们要立足于法治理念,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让他们过早的学习法律,为的就是将来更进一步地完善和平和美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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