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报京山7月21日电(通讯员 夏予婷)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安全教育,切实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推动未成年人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行为习惯,增强同学们治观念,提升同学们法律知识水平,提高同学们自我保护意识,让同学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7月22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情暖京山暑期志愿服务队”第八分队的志愿者在八里途社区“希望家园”暑期班开展了一堂青少年普法教育课。
课堂开始,志愿者刘林智询问同学们青少年和儿童的年龄区别,通过这个问题告诉同学们:14周岁以上属于青少年,并向同学们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若犯故意杀人、贩卖毒品等8种罪的需负刑事责任;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需负刑事法律责任。
然后,志愿者向同学们讲解青少年三大法律责任,分别为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治安管理刑事法律责任,提醒同学们要注意身边最容易发生的是校园内人生损害、财产损害等民事纠纷,并且由两位学生代表向同学们讲校园内发生的民事纠纷案例。
最后,志愿者告诉同学们要遵纪守法,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加强法治学习,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拿起法律保护自己,争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阳光好少年。
图为普法课堂上,志愿者在询问同学们青少年和儿童的年龄区别。大学生网报通讯员 夏予婷 供图
图为普法课堂上,一名同学在回答问题。大学生网报通讯员 宋婉婷 供图
图为普法课堂上,学生代表在讲民事纠纷案例。大学生网报通讯员 夏予婷 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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