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向善温情法治队,在7月10日举行了第一次线上会议。这次会议成员们积极参加,明确了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为接下来实践活动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最高法在2017年在《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二)》中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这也从侧面说明,要进一步贯彻刑法的谦抑性原则。为了更好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视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运用大数据,全面评估醉驾入刑政策和法律规定带来的正反两方面的社会影响,修改相关法律或进行立法解释,或者由两高制定相关司法解释,促使全国各地规范刑罚裁量标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议参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情形,将醉驾未造成交通事故、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案件纳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适用案件的范围,所附条件要起到惩戒、教育、警示作用。同时,明确适用条件、考察期限、考察事项以及考察期满后的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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