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乡村振兴策略,探索乡村振兴法治路,响应国家关于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的号召,推动大学生深入基层,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稷下法治先锋”暑期社会实践团于7月7日前往淄博市桓台县的信誉楼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志愿服务活动,10余名实践团成员通过实地调查研究,采访交流等方式对当地居民和往来人员进行法律援助的宣传。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出了重大部署,对法治乡村建设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实践团秉持着以数字化促进乡村发展,以法治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发现乡村数字化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平台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乡村振兴的推进提供可行的方案。走访过程中,实践团成员通过发放民法典摘要、老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册以及设置咨询台并在宣传现场拉横幅等形式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活动。此次实践活动得到了桓台县司法援助中心的重视与支持。实践队员不仅向当地居民讲述宣传册中的法律知识,同时增强居民知法懂法的必要性,让法律走近人们身边。居民们纷纷表示,自己不仅要阅读这些法律知识,还要将民法典等有关法律知识传播给亲朋好友,共同维护社区平安和谐。实践团成员们努力发挥专业所长,把社会主义法治智慧写进乡村的土壤中,用脚步丈量土地,用真心感受民情,用汗水致敬青春。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法治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素质,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全民的共识,普法是法治的着力点,多谋划普法,提升宣传实效,提高法律的普及率。实践团除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外,多角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也对居民所提出的生活中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多种形式普法,丰富宣传内容。为更好的对居民们、往来人员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实践团成员提前了解民法典相关内容,并将其与平时所学的专业知识相结合,进一步深入了解有关法律援助的知识与法律条例,为当地群众说案析法、解疑答惑,面对居民们的疑问能够耐心聆听并记录下来。涉及法律专业的内容,由法学院学生结合相关知识与法律服务律师提出的意见,为居民提供参考解决办法。在宣传过程中,来往行人对法律宣传积极响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内容并进行咨询。
近年来,国家一直致力于乡村法治建设,鼓励开展乡村普法宣传活动。本次“聚焦普法实践,赋能乡村振兴”普法活动,旨在通过居民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法治保障。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切实提高了居民们运用法典维护居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实践团成员们切实地了解到桓台县法律援助的开展普及情况,为桓台县居民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当地居民依法保护权益法律意识,通过合法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让更多居民受惠于法律援助,不断满足基层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通过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助力乡村振兴。实践团此次活动让桓台县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拓宽了群众们了解法律援助、运用法律援助的渠道。大力发展法律援助进乡村,发挥人民群众的自觉性,让人民群众自觉去了解法律援助尝试,宣扬法治教育,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起来”、“落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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