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健全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激励机制
健全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激励机制,是补全青年激励政策空白的关键一环。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激励机制的缺位,对青年参与的积极性和持续性造成了较大的消极影响。因此,必须从制度设计出发,建立健全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激励机制,为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制度层面的保障,从而提高青年主观层面的获得感。建立健全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激励机制,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展开:一是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激励机制。具体来说,可以创设专属于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各类奖励措施,根据青年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成果,给予一定的物质和荣誉表彰,从而提高青年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获得感,进而提高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动力,最终实现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提升。二是要制定具有实质性的激励机制。要制定实质性激励措施,就必须关注青年自身的实际需求,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激励。要避免空有口头表彰,而无实际收获的激励措施,为青年提供有助于个人发展或是能提高生活质量的实质性激励。具体来说,在物质层面,可以设置一定数额的激励奖金或生活、学习用品,使青年获得实质性的物质收获;在精神层面,可以通过宣传表彰、设立青年“基层社会治理标兵榜”等激励措施进行精神层面的激励,使青年获得实实在在的认同与认可,提升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物质与精神保障,从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三是要制定具有持续性的激励机制。必须以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制度设计,为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具有持续共赢的激励。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下,这种可持续的激励机制,应建立在“主体相容”的原则之上。所谓主体相容的制度设计,是指一种“为所有参与主体提供持续共赢的强激励,创造人人尽责、人人参与的‘政治发明’,即个人与共同体激励相容的实现机制。”这就意味着,制定持续性激励措施,必须围绕社会治理主体之间的持续共赢这一主题展开。具体而言,这种具有发展性和持续性的激励措施必须兼顾青年个体的发展需要与国家社会的发展趋势,在激励青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同时,为青年提供如职业规划、技能培训、工作资历背书等有助于青年自身发展的职业保障措施,使青年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成长成才,进而以往复不止的动力继续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之中,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可持续的青年力量,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格局增添青年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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