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这一重要论述,为我们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服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为发扬二十大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法治精神,法学院知法守法不犯法实践队伍继续践行以全面依法治国,响应党的二十大号召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为了让法治精神更深入人心。治病治根,功在本源。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使法必行,追根溯源。所谓法治并非指百姓对法律条文有多么深的了解,而在以实际行动把法治精神运用到日常生活中,刻在脑海里、记在心上,养成学法、依法维权的意识。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五日,实践队员来到了云南省曲靖市第七中学周围进行了旨在加强青少年法律责任意识的法制历史宣传社会实践活动。
在实践过程中,实践队员向该校学生普及了例如我国传世文献记载,公元前361年魏国商鞅入秦,辅助秦孝公变法改革时,就把《法经》带入了秦国,作为制定秦律的依据和范本(即史籍记载的“商鞅改法为律”)。以及至隋唐时期,中华法系法典化的传统终于结出硕果,在隋《开皇律》,唐初《武德律》《贞观律》和《永徽律》的基础上,进一步编纂完成了中华法律文化的经典、中华法系的基石《唐律疏议》等等优秀法文化历史及历史长河中的经典著作,不但让学生了解到我国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源远流长,亦在该实践过程中丰富了该校学生的历史文化素养,了解到在课本以外的丰富有趣的法律以及历史文化知识,亦然切身感受到传承优秀法律文化对我国依法治国以及提升制度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建设新时代法治中国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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