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齐鲁大地上的珍贵文物,发掘其法治价值,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寻找齐鲁文物的法治光影”社会实践队利用假期展开了实地调研。2023年1月30日,实践队的队员来到山东省潍坊市十笏园,走进郑板桥纪念馆也就是曾经的潍县县衙,参观其中的文物,了解古代的判案方式,感悟中国古代的法治思想。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正门牌匾上的四个大字“政肃风清”,意思是为政要严肃认真、清正廉洁,做人要有气度,就像晴朗的天空,风清月明。两侧是一副对联“门外四时春和风甘雨,案内三尺法烈日严霜”这副对联道出了衙门内外情与法的区别,良民享受自由,违法必受严惩。警示人们要严格遵守法律,不要做违法的事情。另外,古代还把律治刻在三尺长的竹简上,“案内三尺法”突出强调了法律的威严,国法如山,告诫为官者要秉公执法,不能徇私枉法。
进入县衙之后,就可以看到大堂了,在大堂的正上方挂着一块“明镜高悬”的金字牌匾,在两侧不太显眼的地方也可以看到写着“回避”、“肃静”的字牌。那么为什么偏偏将“明镜高悬”四个字挂在最上方,却不选择“两袖清风”“早朝晏罢”“铁面无私”等成语呢?这引起了实践队队员的疑问。
通过讲解员的一番解释,成员们了解到答案就出在“明镜”二字上。“明镜高悬”事实上应写作“秦镜高悬”,这里的“秦镜”特指秦始皇嬴政所持的一面神镜。秦镜的神奇之处在于其不仅能照出人的五脏六腑和疾病,甚至能照出人的邪念。断案需要明察秋毫,若是真有秦镜高悬于公堂之上,自然能洗冤涤屈——用现在的话来说便是秦镜能够帮助官员实现“实质正义”的理想。这样看来,官员对秦镜的青睐似乎顺理成章。
而且,从字面意思来看,镜的“洞察”与“明”似乎扣其能够包含万物之意,对官员来说,能够明察秋毫、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方能准确断案,故官员的追求与镜的“洞察”“明”是相合的。
匾额无言,曾在公堂之上仰望官员的万千百姓或许也未必能读懂其中的故事,甚至镜的文化意象也在岁月的流逝中淡化,这就需要如今的我们来深入挖掘文物中的法治思想,弘扬博大精深的法治文化,也为保护法治文物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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