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助推双碳目标实现
为了了解和掌握居民个人对于双碳的认知和实施意愿,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对于双碳的相关拓展研究,以更好地促进双碳目标的实现,1月23日,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一“碳”究竟社会实践队队员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展开调查。实现“双碳”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近年来,生态环境工作的成功经验之一,就是充分凝聚社会共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要坚持正面引导,从可持续发展、经济转型升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四个维度做好宣传,使“‘双碳’工作不是别人让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必须要做”的思想深入人心。经调查,小队队员发现居民对于双碳的相关知识了解并不多,尤其是相关法律制度方面。究其原因,则是公民碳减排法律制度的缺失。我国尚未制定碳减排方面的专门法规,并且我国《应对气候变化法》尚处于筹备阶段,碳排放的相关法律法规多分布于自然资源保护、大气污染及能源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并且这些法律制度的效力等级不高。我国《宪法》中“我国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是对公民节能减排责任的概括性规定。《民法典》第9条强调民事活动中应当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公民的碳减排责任亦是间接体现的。《环境法》第6条强调公民的环境保护义务,间接要求公民个人树立绿色消费价值观、践行低碳生活。由此可知,我国主要通过相关法律中的“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原则性规定间接引导与制约公民的碳排放行为。此外,制约公民碳排放行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多为倡导性规范,缺乏监管惩戒方面的内容,环境公民责任未进一步明确,强制性法律效力不高。我国形成了一些低碳经济模式,但大都没有适当的法律保障,相关立法未能及时跟进,对实行低碳经济模式的公民提供的具体法律保障更是极少。因此,我国有必要设计和完善基于低碳经济模式的明确有效的公民碳减排方面的法律制度。此外现行节约能源与循环经济专门法多以企业为主体,对其生产过程进行规制,显然不适用于作为消费主体的公民个人。因此,在现行相关法律中增设和完善与公民相关的内容,构建公民碳减排法律制度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双碳”目标的实现,特别需要法治的保驾护航,特别需要用法治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力量不断涌流,要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确保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要以良法促善治,特别是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国际影响力的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法律体系。“双碳”目标是一个系统工程,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秉承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充分发挥执法机关的积极能动作用,引导全民守法,支持绿色技术创新,保障重点流域区域治理,服务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双碳”目标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全面落地,积极引导全社会逐步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和消费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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