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写新征程画卷,且看乡村焕新颜。为深入了解农村发展现状,调研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情况,乡村建设调研队于2023年1月10号来到山东省滨州市滨北街道秦董姜村,对乡村建设的四个主体:村干部、村民、村企业、社会组织进行了相关访谈并发放问卷,观察了村庄建设的基本情况,对农村发展的情况有了初步认识。
对乡村振兴和乡村建设的认识,应放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整体框架中。以“中国式现代化”指引乡村振兴,开启建设中国式乡村现代化的新征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所在,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相匹配,这次来到农村,实践小队重点考察了农村的现代化水平,随着天然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广,燃气、水电等基本实现了线上缴费,极大便利了村民生活。
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指出行动的重点是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包括各项政策在内,体现了政府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要实现乡村多方面振兴和可持续发展,必须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推动各方主体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强调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对多元共享利益共同体的构建进行了探索,分析了乡村建设五大主体:政府、村域自治组织、村民、社会组织、工商企业在乡建中的带领作用,乡村建设需要骨干关键主体带动,更需要整合各方力量,打造利益共同体。
参与乡村建设的各方主体都出于一定的目的,寻求一定利益,调和各方在乡村建设过程中的利益纷争,实现各自的利益诉求,是乡村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文章特别提到了在产业发展方面各方主体利益的冲突。实践小队在乡村实地调研中发现,前段时间村子里面推行土地流转,当地有名的粮油生产企业有意租种村里的农田,在对村里有意流转土地面积初步了解后,企业考虑到土地零散、不好推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放弃了租种。村里年纪较大的村民找不到别的工作,但仍有余力劳动,种田带来的收入比流转土地带来的收入高,也就不愿流转土地,而年轻一代大多都在周边找到了稳定的工作,没有时间种田,希望将土地流转出去获得租金收益,各方主体都有自己的利益考量。村民与村民之间,村民与企业之间的经济利益难以有效调和。
百年乡建任重道远,让各方主体在乡村建设中都能找到自己的利益位置至关重要,需要接续探索,激发乡村发展更持久、稳定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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