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23时许,灵壁县渔沟中学八年级学生徐某某(男,14周岁)与同年级学生王某某(男,14周岁)在学校宿舍内因琐事引发肢体冲突,期间,徐某某拳击王某某致其倒地,王某某后经120医务人员到场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正在组织开展案件侦办、法医鉴定等相关工作。案件发生后,被害学生家属持续发声表示质疑,网络舆论也是热议不断,铺天盖地的质疑声,也使得此案变得扑朔迷离,真相莫辨。
此案发生后,正苗护翼队成员于2022年8月13日来到新兴乡镇进行线下调研采访,获取众多群众对于本事件发生的态度与看法。实践队员分别对家长及儿童进行采访和问卷工作。在街道上集中采访并听取成年人对于此案件的看法与未成年人对于此案件的看法,该实践过程不仅能够看出群众对于本件事件的看法和态度,同时能够观测出对于孩子的教育方式和观念态度,同时队员也以本件事件为契机,向大众普及关于家庭教育的法律政策知识,让法治社会、法制观念的普及化程度提高。
在采访的过程中,其中大部分被仿人群的关注细节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发生了暴力事件学校没有及时阻止恶劣结果的产生,说明学校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有待加强。其次,未成年人莽撞行事,不计法律后果,是不是依仗自己的未成年人的身份。针对家长们提出的问题,小队成员查阅资料并及时做出了解答。依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年满16周岁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对未成年人罪犯但可从轻、减轻处罚。关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意味我们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门槛已经降低到了12周岁,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有的孩子犯罪后因未到刑事责任年龄免于刑罚,日后再度犯案,且手法更加残暴。此次侵害行为发生学生就寝时间,属于“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学校没有举出证据证明学校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对学生对就寝秩序进行管理,存在管理不规范,且学生在校园内发生霸凌侵害事件,学校不能及时了解情况,对该侵害事件发生存在教育、管理不足,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通过此次实践,小队成员们也认识到,反对校园暴力应该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从学生开始读书就要培养,校园暴力害人害己,就比如这次这个案件,破坏的是两个家庭,家长要树立一个意识就是从小要对孩子讲校园暴力的危害以及后果,经常讲一些校园暴力的例子,让孩子明白校园暴力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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