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正苗护翼社会实践队在2022年8月15日来到了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在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的《家庭教育促进法》中提及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小队队员展开调研,小队队员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了烟台市实地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以及检察院所记载的历年犯罪情况,得出相关结论,并进行了总结。
首先,在调研过程中,小队队员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问题进行了调查,据队员了解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会签下发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规定,对所有的案件材料,应当执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加密处理,执行严格的保管制度。除了纸质卷宗、档案材料等实质化封存外, 特别强调电子数据也应当同步封存、加密、单独管理,并设置严格的查询权限。此外,还规定了封存的案件材料不得向任何平台提供或者授权相关平台对接,不得授权网络平台通过联网直接查询未成年人犯罪信息。
于是,来到检察院后,在相关工作人员的带领之下,小队队员们先后走访了检察院大厅以及相关办公室,在参观的过程中,小队队员们发现,检察院内部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做出了详细的隐私保护。同时,工作人员介绍到“当下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鲜明的特点,犯罪主体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也就是主体逐渐走向低龄化,犯罪类型以侵财犯罪和侵犯人身权利犯罪为主,并且犯罪动机具有一定的盲目性和随意性,犯罪地区农村明显高于城市,而且犯罪行为受网络不良信息影响较大”
随后,小队队员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原因似乎非常相似,工作人员看出小队队员疑惑,并且做出解答,“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呢,经过近几年的相关案件,我们发现未成年人犯罪受自身、家庭、学校和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共同影响,主要是身心发育不成熟,法治意识淡薄,家庭监管关爱功能缺失,部分学校教育存在一定偏差,监管失严失紧,社会环境综合管理不到位,不良文化诱惑较多等四个方面。”
队员们对原因表示认同,并记录下相关思考,小队队员们不忘此行主要目的是了解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相关情况,同时总结出一定的解决措施,提出相关有效建议。于是,针对“对于现下未成年人犯罪,你的看法”这个问题,小队队员又提出疑惑。
工作人员解释说“鉴于未成年人犯罪时身心发育尚未成熟,本着“教育保护挽救为主”的理念,建议进一步完善司法保护,加强对未成年犯罪者的认知引导、心理矫正和行为纠偏,促使其能顺利回归社会,重新做人。一是执行暂缓起诉制度,对罪行较轻不宜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未成年人,可以责令其在社区内完成一定量的义务劳动,完成后就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是审判时适用简易程序并尽量减刑、缓刑,让更多的未成年罪犯可以在社区进行改造和矫正,给他们更多的改过自新机会,从而尽量减少社会歧视,促使其顺利回归;三是严格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以及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有效维护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并为其升学、就业创造更多更公平的机会。”
http://www.dxsbao.com/shijian/506425.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