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3日,于昊志,付子阳等同学作为烟台大学反诈同行的社会活动组,积极筹备,到达绣水大街进行反诈骗宣传,给当地小区居民留下了比较好的印象。
为达到一定程度的反诈骗宣传效果,一起行动的几人事先商量了一下反诈骗的形式,为的是一定程度上符合当地的宣传效果,因而决定使用与前两次与众不同的宣传手法,在效率低的街头宣传基础上,进行走访式宣传。在经历了几个小时的宣传后,我们明白了走访式宣传的重要性及必要性,自己也总结到了许许多多的感悟与收获。
首先是对于反诈骗的工作的认知,对于反诈骗我们要明白自己是要代表部分知识分子去给予人民大众反诈骗知识的,自己不能作为高高在上的知识分子,而是应当作为虚心的学习者,因为高高在上不仅会让自己不被人瞧得起,更会失去非常多的机会去与人沟通,去进行反诈骗宣传。而虚心学习可以使自己在向别人学习的基础上进行深层次的学习,也就是所谓的互相学习。在明白自己反诈骗活动的实施态度后,自己对于该工作本身也有了一些感悟。首先,作为宣传者,我们可以学到许多,我们在进行宣传时,应当注重自己的宣传方式,注重自己的宣传态度,在对待不同年龄的受众人群中,我们应当改变自己的宣传方式,如面对儿童老年人群体时,我们应当使自己的宣传态度更为缓和一些,注重分寸,不要咄咄逼人,而面对工作压力大的年轻人群体时,我们更应当体贴他们,关心他们,从他们角度出发去宣传我们的知识,这样可以最大化的将自己的反诈骗知识传递给受众。其次,作为整个活动的合作者,我们更应当在团队协作中学到一些知识,比如我们在面对不同组织分工时,要明确自己要干什么,有问题需要及时提出,让整个团队的人来想办法解决,而不是一意孤行,在本次宣传活动中,我们都清楚的明白,只有一个人的力量是不足以宣传到整个街区的,所以我们以二二小组为基本宣传单位,不定时的更换宣传地点,这样可以最大化的在团队协作的条件下进行宣传。这就是我在本次活动的组织中所学到的,自己的认知得到了很好的改变,对于团队协作的理解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而对于反诈骗本身,我也得到了十分多的感悟与思考。在我传统的认知中,反诈骗本身就是一种带有,改变其他人本身观点的一种宣传活动,所以我认为该活动并不会很好做,但是在经过这三天的反诈骗宣传中,我们发现愿意变通的人和愿意接受新观念的人是非常多的,其中不乏有儿童和老年人,所以说明反诈骗本身,它并不是带有这种色彩的,它是带有十分时代性,进步性的一种宣传活动的色彩,因而,在今天的活动结束后,我便将其定性为一种时代性的与诈骗活动相对立的一种进步性宣传活动。
在本次活动中,我们发现有许多的人虽然十分愿意接受新观点,但是他们的反诈骗意识依然不够强大,部分人对于反诈骗电话不明确,我们将这些信息告诉他们时,他们十分惊讶,而且愿意接受的人也不多,有一部分人也的承认了自己被骗过的事实,所以对于整个小区的受众群体,我们发现他们的反诈骗意识并不强烈,在具体走访到户发现,大多数人对于此行为都具有排斥心理,但是经过我们的信心沟通后,他们都十分乐于展现自己的反诈骗心得以及接受我们的反诈骗知识。
因此,对于我来说,本次活动是十分成功的,反诈骗本身就需要使受众自己进行沟通,进行交流,你要将知识传递给他们,而这种走访到户的行为则加深了这种相互交流的一种情境。我对于反诈骗的信息也在此次活动中得到了广泛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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