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颁发实施后,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规划》明确提出,把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发展的根本目标。作为自2012年以来,国家层面出台的第三个家庭教育“五年规划”。参考第二个家庭教育“五年规划”的实施情况看来,很明显的一个特点在于各地实施的情况与效果差距不小、不均衡。
2022年7月15日,曲阜师范大学“门风育路求索行”暑假社会实践队伍成员黄晨霞来到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钤西街道万年南路某小区进行实地采访与调查。通过对该小区部分居民的采访与调查,我们了解到,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已于2022年初开始实施,但普通民众还是对其知之甚少。而且不了解的受访者依字面意思理解,理所当然地觉得该法调解对象是家庭教育当中的双方当事人——即教育者与受教者,而按照这个思路下去,很容易对该法产生疑惑。例如: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法律又怎么直接插手“家务事”;如果法律对家庭教育有所规定和指向,又是怎样的规定和指向?
在今年推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不仅在家庭方面对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了家庭教育的原则方向,而且在社会方面,也对一些机构组织和团体提出了相关要求,即国家支持和社会协同。此教育法的一大目的便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然而,据采访和调查结果显示,普通民众大多不解其意,且在家庭教育方面,受访者更倾向于自己家庭内部进行教育,而不是求助于社会。即使家长到了向外部寻求帮助的时候,也是向学校咨询。对于他们而言学校是有能力提出有效的建议,且作为家长比较熟悉的主体,学校比较值得信赖。至于其他社会机构或组织,例如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受访者大多表示没有知晓它们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能可能性,遑论向它们寻求帮助或协同的方法途径。
个人认为,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试图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但实际上民众大多可能对此没有详细广泛的认识。在传统观念中,人们对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概念是比较了解和认同的,而社会教育还是个模糊的概念。既然如此,也许学校方面给予家庭相关的宣传和讲解,应该会有良好的效果。总之,要达成该法目的,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合力是必然要求。有必要改变较长时期以来主要靠妇联在各地牵头抓家庭教育的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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