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两周年之际,山东理工大学“法治未来”正能青年社会实践团来到济南市钢城区艾山司法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参观学习交流调研。
在艾山司法所所长黄秀霞和艾山司法所工作人员李鹤群的欢迎下,实践团成员于上午九点到达艾山司法所。随后,黄秀霞、李鹤群和实践团一行人来到会议室互相作了简单的介绍。黄秀霞对实践团的到来表示欢迎,并对实践团的到来表示赞扬与期待。黄秀霞表示:司法所是一个服务于基层一线的组织,它的职能和法院检察院有着很大的不同,希望实践团通过本次调研能够了解司法所的工作,对法律有一个更加清楚的认识。
简单会谈后,黄秀霞、李鹤群带领实践团的成员们参观艾山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室、“仁正和”调解室等工作场所,向实践团的成员们介绍司法所配备的设施,让实践团的成员能够零距离、面对面接触司法所一线工作。从司法所走廊和办公室的展板上就可以看出司法所的温度与情怀,尤其社区矫正室和调解室中配备的儿童玩具,让实践团成员更加直观地体悟到了司法所的法理情。实践团的成员在参观过程中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对司法所的工作环境有了大致了解,对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表达了敬意。黄秀霞指出:司法所承担的是群众纠纷解决的调解与化解功能,一般不具有强制力,工作上多以调解为主,面对复杂、严重的案件,司法所会将案件移送给有关机关办理。
随后,黄秀霞、李鹤群和实践团在会议室进行交谈。黄秀霞对司法所工作情况作了详细说明,李鹤群对司法所关于民法典宣传情况做了说明,让实践团了解司法所人情化帮教模式。实践团向司法所提出了社区矫正、基层治理、电信诈骗、网格化管理、职业规划五大问题,黄秀霞和李鹤群二人对实践团提出的疑惑进行了细致解答。尤其司法所在对电线诈骗和民法典宣传方面做了很多突出的成就,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黄秀霞对实践团成员提出了期望,希望实践团成员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不要随大流,在嘈杂的世界中要有自己的思想。
会后,实践团成员深入九龙家园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实践团围绕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和电信诈骗三大类进行普法宣传。实践团重点面向青年人和中年人普及民法典的相关知识,向老年人普及电信诈骗知识。并且向在社区中乘凉的老年人们集中讲解法律知识,得到了广大社区群众的一致好评。实践团的身影回荡在楼宇街道之间,一页页传单传播法律知识、一句句交谈回荡在邻里之间。实践团收获到了锻炼,居民们收获到了知识。
实践团在结束艾山之行后前往钢城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学习。法律援助中心的两位资深律师同实践团成员进行交流,他们以经办的真实案件向实践团成员讲述法律知识与实践的联系,让实践团成员对真实案件的复杂性和纠纷性有了一定的了解。并且两位律师结合自身经历对实践团成员的职业规划提出了建议,同时对实践团成员提出了期望,希望同学们在接下来的学习生活中,踏踏实实学习,勤勤恳恳工作,做有能力又甘于奉献的人,今后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活动结束后,大家都表示今天的参观学习与普法很有意义,让实践团的成员们从书本上的知识中解放出来,切实感受基层法治工作,并且能够投身于普法一线,了解到一线法律工作者的不易,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为社区做些贡献。最后,实践团全体成员对所有基层工作者表示深深的敬意,并励志成为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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