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服务与普法宣传活动,是法律走进平常百姓生活的切入口。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受教育人数的增多和受教育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激励青年学生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奉献精神和实践能力,曲阜师范大学法润人心实践队于7月5日来到山东枣庄市中齐村法律服务所,进行了一场普法宣传与法律咨询的活动。
(一)问卷调查及其反馈
为了解广大群众所关心的主要法律问题,有针对的进行法律宣传,法润人心实践队特制作调查问卷,由组内成员将调查问卷的二维码转发在QQ空间,朋友圈,广泛收集数据,增强真实性和可靠性,问卷主要涉及群众对法律的了解情况、身边有没有关于法律纠纷的案件以及个人对法律援助的态度,根据问卷的反馈情况,最终确定了要提问的问题。
(二)实地考察
法律援助是一项扶助贫弱、保障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事业,是依法治国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齐村镇的法律援助工作映射出鲜明的农村法治援助特点:法律援助供需矛盾十分突出,法律援助受援层面很窄,大量困难群众得不到援助,法律援助形式简单。团队成员就法律援助的对象资格审查程序、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法律援助中心和司法局工作配合等问题与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全面了解到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流程及发展现状。法律援助工作虽然会面临着不少困境,但为了实现“让每个老百姓都打得起官司”的目标,法律援助工作者一直在前进。
随后,团队与律师进行交流座谈。律师详细介绍了律师行业的概况,细致入微的讲解了律师职业的个人发展。同时,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介绍了法律援助团队整体情况,并总结分析了近年来法律援助团队律师在办案、归档、值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负责人还带领与会人员,共同学习《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业务手册》,重点围绕法律援助范围、法律援助便民材料、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归档要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考核标准、值班制度等方面。
法润人心队队员就个人关心的话题和律师们进行了深入交流。从律师的阐释中了解到,申请法律援助的对象为申请事项属于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需经诉讼或仲裁程序解决的案件应当已经立案);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获得法律援助;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暂住证。申请法律援助所需的材料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暂住证;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和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申请援助事项的基本情况以及有关的案情材料;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立案通知;法律援助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申请人为未成年人或无行为能力人的,应有其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提交代理权。同时,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也是有具体规定的: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的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三) 对群体的采访
团队部分成员进入社区调研。被访问者对于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的了解与支持程度总体不高。首先,当前法律援助事业不断发展,许多乡镇政府和社区都设有法律援助的专门机构,他们能为受援助者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而社会群体对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的了解很少。由于缺少沟通交流的平台,很多人不知道大学生提供法律援助也不清楚它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帮助。其次,大学生的专业知识仍然有限,相比于专业的律师存在很多不足,不大能获得受援助者的充分信任。在处理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纠纷时,社区及农村住户更加希望得到专业人士的有力帮助,效率高且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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