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院的主要职能是为村中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提供十分实惠的一元午饭,而恰恰是这一元午饭解决了村中许多生活自理能力较困难,基本生活保障程度较低的老人的吃饭难题。经过实践队实地调研了解到,村中有很大一部分老人是留守老人,有很多老人独自生活。
对于其中有些独自生活的老人由于年龄过大,加之多数老人养老保险每个月的费用只能勉强支撑基本的生活需要,一旦遇上一些重大疾病便会陷入较为严重的经济困难。面对如今家庭养老弱化,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难题,幸福院则为解决农村高龄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了重要的方案。在红泥崖村的幸福院里面设有长者食堂,长者食堂每天向符合条件的老人提供一元午餐即老人只需交一元钱就可以获得一份午餐。据村民介绍,长者食堂的午餐费用总共由三方负担,村里每天补贴一块,上级党委政府承担三元,最后由老人支付一元。老人既是养老服务主体,也是养老服务客体,即老人既是养老服务的需求者,也是养老服务的供给者。 老人在服务自己和服务其他老人的同时,也接受其他老人为自己提供服务。红泥崖村的幸福院模式体现了以农村社区居民为主的自治型社区养老新路,增强了农村老人对社会化养老的服务的支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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