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和C镇镇长的座谈中,镇长向我们说到了他认为在C镇现在存在一个在落实国家政策方面,乡镇权利和责任不对等,不一致的问题,分别是地方政策下行时的层层加码和体制机制改革两方面的问题。
一、地方政策具体落实的层层加码
1、在非粮化方面
耕地非粮化就是指不能利用耕地做除了种植粮食如水稻、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之外的事情。不能耕地建房、不能种树挖塘、不能撂荒闲置、不能耕地不种粮,也不能为了增加收入而改种经济作物。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行动,牢牢守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保护土地资源,稳定粮食生产。但我国并不是像美国一样的地广人稀的大国,美国农业从业者人均耕地可以达到80公顷,我国人均耕地少。其次,在国家政策落实中,从国家政策到地方政策,从宏观要求到围观要求,从大方向到不断细化的具体措施要求,湖北作为一个产量大省,在落实非粮化政策方面,为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为了弥补江浙地区发展经济作物而粮食作物少的现状,只能按照地方政策的具体要求来实施种植粮食作物,但乡镇也需要经济作物种植来促进增收,助力乡村振兴,但当政策落实不到位时,追究到的责任只能是乡镇承担。
2、在环境保护方面
(一)秸秆焚烧
C镇镇长向我们举到了一个秸秆焚烧的实例,该镇位于湖北的南大门,和湖南相隔不远,但是在秸秆焚烧方面,湖北的政策要求却比湖南严格得多,在秸秆农作物成熟收获之后,为了提高土地利用率,农民会继续种植其他作物,而这时,就存在秸秆作物茎叶部分的处理问题,而乡镇是没有掌握秸秆回收技术能力的,但由于政策要求是禁止焚烧秸秆作物,农民不能违反政策,尤其是在湖南种植秸秆作物的强烈对比下,村民更是强烈不满。但为了保护环境,严厉禁止焚烧秸秆的任务就落实到了乡镇身上时,当焚烧面积大于两万平方米,区长撤职;大于200平方米,镇长撤职。所以乡镇镇长只能担责,却无严格限制权利。
(二)农业面源污染
农业面源污染是指在农村生活和农业生产活动中,溶解的或固体的污染物,如农田中的土粒、氮素、磷素、农药重金属、农村禽畜粪便与生活垃圾等有机或无机物质,从非特定的地域,在降水和径流冲刷作用下,通过农田地表径流、农田排水和地下渗漏,使大量污染物进入受纳水体(河流、湖泊、水库、海湾)所引起的污染。这种现象问题存在的原因是因为我国为了养活14亿人口,不断种植粮食的需要,是一个历史遗留到现在的问题,这种宏观问题只能通过国家的集约化、数字化治理,使得粮食产量、质量得到提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但是按照地方政策的实施要求来看,该问题的解决又是被要求到了基层的乡镇来解决,乡镇背负的责任大。
二、体制机制改革不彻底问题
1、机关审批政策
按照国家当前政策的要求,国家政府进行自我革命,做到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但在C镇的大事审批上,简政放权审批仍然是没有做到位的。例如,在农村的危房改造方面,为了做好上级审批工作,往往会因为资料繁琐的原因,需要1-2个专职资料员来进行资料整理工作,增加了事务的繁杂度。
2、惠农政策
国家为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实施了许多优惠政策,当不断细化到乡镇地方政策上时,乡村村民通常会因为觉得政策落实不公上访或者仍存在问题没有解决,上级部门会将责任归于乡镇,而乡镇基于这种情况,不敢属实上报具体名单,从而导致一个恶性循环。
三、总结
在乡村治理中,政策制定有高度,理解政策要有深度,执行政策要有温度,乡镇在落实国家政策时,需要权利来支撑它所承担的责任,需要有权利来“撑腰”实施,我想这并不是只存在于所调查的C镇一个乡镇中,可能是所有的乡镇存在的普遍问题,这是值得思考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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