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我们“学习党史知识,传承红色基因”星火传承暑期社会实践队社会实践的第五天,我分享叶光辉的英雄事迹来为大家讲述。
叶光辉,男, 1982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汝州市公安局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
2021年11月18日,他为制止严重暴力犯罪,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处警中突遭犯罪嫌疑人暴力袭击,头部、背部多处受重伤,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不幸于当晚牺牲。
参加公安工作16年来,他扎根基层,忠诚履职,不顾个人安危2次冲入火海救出遇险群众;他廉洁自律,刚正不阿,提供重要证据成功摧毁“张某民恶势力犯罪集团”。2012年以来,他担任临汝镇派出所副所长,共办理刑事案件220余起,行政案件270余起,其中破获案件18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余人;配合刑侦人员参与案件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此外,他还调解处理影响辖区稳定的矛盾纠纷300余起。
2021年11月23日,他被共青团河南省委追授“河南青年五四奖章”,2014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出于人民警察的天职,面对危险他无需选择,因为这是他职业习惯的长期养成。这一刻,他用身躯护住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那壮烈的一幕即定格为永恒。为事业而生,他是人间里一团炽烈的火;为理想而死,他是苍穹中一颗闪亮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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