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lp女性权益调查队:“至”女性,“至”未来】曲阜师范大学学子深入调查,为女性权益保护发声,为社会发展进步贡献。
最近电视剧《江照黎明》大火,这部娓娓道来的家庭伦理悬疑剧,用电影级别的视觉画面感,讲述了一个努力生活只求安稳的平凡女性,面对丈夫的背叛和恶意,生活的重担和磨难,如何摆脱死水般的婚姻,实现自我救赎的故事。
女主角李晓楠为了多赚点钱,白天在房产中介上班,晚上出夜市地摊赚些外快,丈夫看着体贴顾家,可实际上嗜赌成性,贪图享乐,缺少担当,自私自利。李晓楠看似是一名在经济上已经独立自主的新时代女性。但经济上的独立并不能让她免遭丈夫频繁的暴力。虽然她也深知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但以她之口,我们才真正明白深陷家暴中的女性们的所感所思,在婚姻这一亲密、隐蔽又复杂的社会关系中,遭遇家暴后,男方一般会道歉、发誓以及耍尽百宝的各种对女方施压和控制,而女性又出于心软、恐惧、怕丢人等种种原因,一次次选择原谅。李晓楠的经历看似是特殊的婚姻陷阱,但也许并不是特例。现实社会中的案例并不稀有。
什么是家庭暴力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遇到家庭暴力,受害者可采取以下方式保障人身安全,并留存证据:
1报警——报警回执及伤情鉴定
反家暴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暴报案应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通常形成3次报警记录,有公安调查取证确有施暴行为,则可认定存在家暴事实。伤害明显的,还可要求公安鉴定伤情,形成书面鉴定报告。
2、向邻里呼救——证人证言
向邻里呼救是最快捷的阻止家暴方式,事后在征得邻里同意情况下,邻里可作为证人佐证家暴事实。同时,对于一些偏远地区报警后出警等待时间漫长或者被限制通讯的情况下,更应当第一时间向邻里呼救。
3、向妇联、街道、村委等部门求助——证明资料
向妇联、街道、村委等部门求助,通常已经是遭受家暴之后,但相关部门对家暴事件进行的调处、认定出具的书面证明,同样可作为家暴证据使用。
4、及时就医——就医记录
遭受家暴后,应当及时就医,对伤情进行必要的治疗。就医记录、检验报告等可作为辅助证据。
5、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反家暴法第四章专门规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适用条件、法律程序及将采取的保护措施等。保护令一般由受害者本人向受害者或施暴者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保护令一方面可保障受害者日后一段时间内(一般为6个月)免受暴力持续侵害,另一方面也是主张存在家庭暴力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有力证据。
6、留存相关照片、聊天记录、视听资料以及对方出具的保证书
对于伤情照片、双方关于家暴的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以及家暴过程记录的视频、音频都是可以收集的家暴证据。施暴后,如若施暴者有悔改之心,一方面,从家庭和睦的角度考虑,受害者可以考虑给与对方机会改过;但另一方面,也应预防对方再次施暴,要求对方写下保证书、悔过书,留下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施暴者自认,也是较为直接的,能证明家暴事实的证据资料。
请对家庭暴力勇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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