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了解医务工作者对医疗事故罪认知、落实法律与实践接轨途径,2021年7月20日,“医疗事故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暑期社会实践团队一行5名同学在家乡苏州开展了对三位医学生以及阳澄湖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卫生院医生进行了相关的采访,切实了解医务工作者对于医疗事故的态度,观察医患相处模式,探究医疗事故罪的界定以及合理解决医疗事故的方法。
采访伊始,小黄同学分享了他对于医疗事故的最初始认知。早在西医刚刚进入中国时,梁启超先生动手术时,由于值班护士标记动手术位置错误,而当时的主刀医生也并未仔细核对X光片,即将健康的肾切除,却留下了已有病变的肾。“而梁启超先生认为如若此时跳出来追责,那对西医在中国的发展将更加不利,最终损失的也将会使国人的利益,梁公的胸襟是如此广大”,这位同学如是说道,“我们不能苛求所有受害患者都能原谅和宽容医疗事故,如果确实构成犯罪,医护人员必须承担责任。”
当问及到是否了解刑法规定的医疗事故罪时,小华同学说出了他的看法,“医护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或是严重违反操作规定的情况下,经过专业鉴定后,判定为医疗事故的才能定罪”。可见未来的医务工作者对于意外事件、医疗过失、医疗事故直接的区分还是较为明确的。
小秦同学暑期在扬州医院实习,但由于只是给医师打下手以及担任院内志愿者,并没有对该医院的诊疗护理制度有非常明确的认识。他只是提及到了输血这一具体的方向,“我记得之前看到过一条新闻,由于违规操作导致血型检验错误,给产妇输错血,出现溶血现象,造成其抢救无效死亡。在医院护理管理制度当中应当有规范进行血型检验,并且需多次核对确认无误后”。
在后期开展针对对工作经验比较丰富的现职医生采访中,发现大部分医生都表示医院会组织规章制度的培训,包括诊断、处方、麻醉、手术、输血、护理、化验、消毒、医嘱、查房等各个环节的规程、规则、守则、制度、职责的细致要求。
除此以外,针对《刑法》目前规定,我们还对法学院的学生进行了线上的采访,了解他们对量刑标准的评价。从采访结果来看,基本认为这样的判罚还是较为合理的,相较于一般的过失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犯罪来说,医疗事故罪判罚较轻,法律不仅限定了该罪的主体,也给予了医疗诊护此类职务行为一定的宽容处理。他们同时还提到了国家在判定医疗事故罪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是相当严谨的,医疗损害责任的途径也大量转向了民事诉讼渠道。
总体来说医务工作者对医疗事故罪有比较充分的了解,他们关注社会的医闹事件,反思医疗行为,期待法律规则的完善。“健康所系,生命所托,这是我们在初入医学学府时宣过的誓,而在大学学习期间的严格要求自己才可以在今后成为医生后对患者的生命负责,生命是是平等的,是崇高的,日后的职业生涯中我也定将小心谨慎,不出现本可避免的过失”,在采访本校医学生的最后,他们如是说道。
团队名称:医疗事故中罪与非罪界限队
联系人:唐雨昕
撰稿人:孙菲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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