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老师:史崧正 法学院通讯员:李雪雪)
2021年5月,司法部开展为期两年的 “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为深入了解基层矛盾纠纷预防与解决机制,湘潭大学法学院赴益阳市沅江市暑假社会实践团于8月17日上午前往沅江市司法局南大膳司法所(实践团全体成员已严格按照当地防疫要求进行了健康排查),对相关情况进行访谈了解。
(图为三下乡走访图片)
在实践团队与当地司法所提前进行相关沟通协商后,8月17日上午,实践团抵达南大膳司法所,司法所所长对于实践团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实践团团长黄致远向司法所工作人员说明了来意及本次调研的目的。实践团成员就乡镇矛盾预防与解决机制在基层中的具体运行情况进行采访,主要包括当地村民向村干部提出矛盾纠纷调解申请是否受“撤乡并镇”政策重大影响、常见的矛盾纠纷调解类型及调解程序、调解协议达成后的法律效力等方面内容。其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当地主要矛盾纠纷调解类型、调解过程和调解程序进行了详细讲解。司法所工作人员讲道:在当地,由于大部分百姓法律意识淡薄,过分注重个人权益,田土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及邻里纠纷较为常见,人民调解委员会一般通过村干部或当事人的亲友对村民进行以调解为主,引导为辅的思想工作,调解员在群众提出调解申请后会优先考虑受理问题,符合受理条件后向对方当事人核查信息,深入了解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段时间后进行回访,查看具体落实情况及村民反馈情况。如遇牵涉内容较广或走诉讼途径效果更佳的情况,会建议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工作人员补充道:调解机制对于基层矛盾纠纷的预防解决有重要作用,相较于诉讼途径的长时间,高成本,村民更倾向于调解机制的方便快捷,和邻里朋友等人情关系的维护作用。最后,所长提到:。虽然司法局设有专门的法制宣传办公室,乡镇司法所会联合司法局对村民进行发放学习资料,咨询法律知识等法治宣传教育,但乡镇基础设施薄弱,人员有限,希望媒体能更深入地参与到基层普法活动中来,加大普法力度,让更多民众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图为三下乡团队采访图片)
实践团成员就本次采访主题“乡镇地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实证研究”的制度及其运行情况与村支书进行了探讨与交流,对当地乡镇矛盾预防与解决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实践团成员表示在下乡了解了基层矛盾预防与解决的基本情况后,会更加积极参与今后的乡村普法活动,也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为更多有需要的人提供法律调解与法律帮助,为沅江市的法治乡村建设贡献湘大学子的一份力量。
采访结束后,实践团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接受此次采访与交流表示感谢,并合影留念。
(图为三下乡团队与受采访人员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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