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拜访党员活动旨在倾听党员的故事,感受老党员对党的接班人的关爱与期盼,鼓励每一名学生党员都奋力前行,尽力为党、为人民、为身边的同学发挥党员的作用和价值,也引导着其他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同学融入到党员为他人服务的建设队伍中来。
王峥嵘,1968年11月出生,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已有25年党龄。1988年大学毕业后就在松滋市人民法院参加工作,在法院已坚守工作33年,从书记员做起,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后来成为一名员额制法官。在2000年任职审监庭副庭长,2016年法院机构改革任员额制法官,为二级法官,三年后升任为一级法官,现任松滋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王峥嵘同志2019年11月因在人民法院工作三十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纪念章、2012年12月受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荆州市司法局、荆州市人社局、荆州市总工会表彰为全市职工维权先进个人、2016年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十佳人民法官”提名奖、2017年被松滋市委政法委评为2016年度全市政法工作先进个人、2015年6月被松滋市委授予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2019年3月被松滋市妇联授予松滋市三八红旗手标兵荣誉称号。王峥嵘同志多次受到工作单位松滋市人民法院的表彰,其在2011年2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2年1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3年2月被评为“先进个人”、2015年2月被评为“优秀法官”、2016年7月被评为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2月被评为“优秀法官”、2020年3月被评为“优秀法官”、2021年3月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是党对每名共产党员的要求,王峥嵘同志作为一个法律从业者始终保持这种精神状态。初心即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王峥嵘从进入这个行业起,心中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便油然而起,并始终犹如一盏明灯高高悬起。正是心中有这样的信念,王峥嵘始终都明白,法官的审判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自己只是法律的执行者,当事人寻求你的帮助,是求的法律的支持。因此多年来在执法、办案过程中,王峥嵘都严守党的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五个严禁”,严格以党员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守法官职业道德规范,廉洁自律,始终做到“三不为”,即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正因为王峥嵘在办案中廉政司法、秉公办案,在当事人和长期从事代理业务的律师们心中有着这样一句话:“案子交给王法官,我们没有什么不放心的。”
“讲政治”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高度负责、认认真真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王峥嵘入职法院三十余年来,对待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论是最初从事的书记员工作还是长期的审理案件工作,一直都是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不折不扣地完成。面对近几年案多人少的压力,已年过五十的王峥嵘没有到领导面前叫苦叫累、没有提任何要求,虽然记忆力下降严重、肩颈疼痛不间断,但王峥嵘仍然保持着高昂的斗志,忙而不乱、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时间安排紧凑,将案件送达、开庭审判、制作文书等工作环节调整合理、到位。有时肩颈疼得受不了,就下班后跑到理疗店里按一下,第二天照样在电脑前写判决书。只要还没疼痛到动不了,就一直坚持,因为每天堆积的工作只能自己完成,分到手中的案件也只能自己负责,不能将自己的工作推脱给其他一样有着工作压力的同事们。正是有着这样的想法,王峥嵘每年办理的民事案件数都在全院民事审判法官中位居前列,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也名列前茅。
近些年来,组织上给予了王峥嵘很多荣誉,在她看来,她只是在坚守着自己的初心,尽着一名法官应尽之责。还有不到三年的时间,王峥嵘就将告别她为之奋斗一生的工作岗位,她将仍然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的责任心,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为审判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也为自己洒下了青春和汗水的光辉里程划上圆满的句号。
“十九大报告里有一段提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仅是在物质方面,而且对公平正义、安全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法院作为司法部门、作为审判部门,法官作为一个司法工作者在具体司法实践里通过每一个案子的公正审理,让老百姓树立起法治的信仰,也为依法治国做出重大贡献。作为法学生,我需要以这些优秀的党员法官为榜样,学习他们身上的初心品质,这也是我们青年一代的责任与担当。”张舒竹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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