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深入探究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土木工程学院“关注建筑垃圾,建设美丽中国”社会实践团队的成员,于8月9日前往青岛市即墨区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并请相关科室对团队的工作进行指导。
首先,节能科相关负责人对青岛市建筑垃圾的处理情况进行了介绍。在之前我国建筑垃圾大多采用堆放和填埋处理,建筑垃圾的长期堆积,不仅占用土地,而且对环境及水资源造成严重污染,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空气质量。如不实现建筑垃圾进行回收再利用,将会对我们的生活环境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于2012年通过了《青岛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条例》,对建筑垃圾的划分、运输、再生产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当下,青岛市建筑垃圾的主要再生利用方式为:相关企业对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加工成粗细骨料进行销售。
放眼国外,日本很多地区的建筑废弃物再循环利用率已高达100%。在日本,建筑废弃物被分为再生资源和废弃物两类。日本再生产品的附加值高,并且日本有较为成熟的建筑废弃物分类选择回收技术,加上日本的建筑废弃物处理设备先进,所属功能专业,精细化程度高,因此日本可以很好的利用建筑废弃物。美国则是出台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的企业可获得税费减免,各州政府带头购买再生材料等。德国先后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个环节,包括前端设计、收运监管、末端处理,都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内江苏省、河南省、安徽省在建筑垃圾资源化方面的政策、管理机制及运营模式等方面也有着显著的成效。建立管理体系和先行制定政策规定,高度重视建筑垃圾资源化相关的政策措施,政策措施对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市场的形成、发育和进一步发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同时,节能科相关负责人从自身角度出发,对目前建筑垃圾所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几点看法。一、再生利用主要受制于相关企业的处理能力。进行回收再利用的大部分企业目前只能处理石块、砖块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而对绝大部分的渣土、弃土等废弃物,由于收益、市场等问题,导致绝大部分企业对建筑垃圾再利用领域积极性不高,拒绝升级或引入新设备;二、施工现场处置较难。部分企业不接受政府要求的就近运输原则,而是选择通过市场竞价,存在私自处置的问题;三、环保规划等问题亟待解决。目前即墨区尚无政府主导的建筑垃圾填埋场,选址土地、资金等难以解决,同时存在建筑垃圾二次处置等问题。
团队成员通过与相关科室负责人的多方论证与探讨,最终决定结合土木专业知识,对渣土等建筑垃圾特性进行研究,争取将其作为原料加入到市场主流建材中,开发出绿色、节能、高效的建筑垃圾再利用产品,从而扩大建筑垃圾的应用范围,真正为解决建筑垃圾这一“顽疾”提供一份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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