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风雨同舟护非遗传承,和衷共济传法律薪火”实践团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潘玉麟赤豆糊糖粥”的传承人潘玉麟老先生进行了走访。
在开展本次暑期社会实践之前,团队成员已经两次拜访过当事人潘老先生了解案情,并且掌握了一定的证据资料。此次实践再次走访,是为了解决潘老先生的实际诉求并且将草拟所得的公示异议书上交商标局。
一、访前会议集中讨论
在走访之前,“青年教师领航团”的领航导师陈虎老师对队员们进行了指导,并且就队员们前期的准备提出了一些宝贵的意见。陈虎老师认为商标法方向可以从混淆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入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上升到公共秩序的层面。另外,陈虎老师还对团队学术论文的写作进行了指导,为后期成果展示提供了宝贵的意见。
二、采访当事人了解情况与诉求
下午2时许,团队成员拜访了潘玉麟老先生。潘玉麟爷爷的商标意识比较强,早在2012年就通过代理注册了商标,当时爷爷放弃了桂花粥和鸳鸯粥的的商标使用权,注册了“赤豆糊糖粥”,注册的商标种类少,被别人钻了法律空子,注册在了别的种类上。
潘玉麟老先生表示现在自己面临两个商标权争议的问题,一个是浙江一个公司已经在2018年注册成功的商标,使用了他的名字“潘玉麟”。团队成员认为浙江那个公司是恶意抢注,已经快3年没有使用,现在准备把这名字把“潘玉麟”挂在网上出售,这种行为是很明显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与潘玉麟老先生同住平江区的张某,他在今年用“潘玉麟糖粥铺”申请了三个类别的商标并且有一个已经通过了初审,而且他的销售方向也与点心粥类相关,并且已经买下了店铺。潘玉麟老先生希望能制止张某的行为,一来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姓名权,而来希望潘玉麟糖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声誉能够不被玷污。
三、总结与感悟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宝贵的财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非遗的传承和发扬也进行了商业化,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涉及到侵权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潘玉麟老先生是苏州地区的一例,但绝不是特例。团队成员希望通过对潘玉麟老先生的非遗法律问题的探索和救济,找到一条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稳定的法律道路。
(王健法学院“风雨同舟护非遗传承,和衷共济传法律薪火”实践团队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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