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30日,通过近期湘潭市的调研走访,湘潭大学法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中的舆情应对与信息预警调研团队决定最后的调研目的地为湘潭大学湘大社区。
湘大社区工作人员表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 造成或者 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 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7 类, 即:重大传染病疫情、 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农药中毒、环境中有毒气体中毒 等中毒事件;自然灾害、人为灾难引发的疫情;群体不 明原因疾病;恐怖袭击;放射性物质泄露事件;其他如 免疫接种事故, 重大群体性医院感染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其特点是突发性 、群体性 、 生命健康破坏性和后果严重性 。它的发生发展有 一定的规律, 尽管处理和应对工作艰巨而又复杂, 但只要我们认真研究, 做好相应的准备, 它是可以 预防的, 同时也是可以控制的。应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依法行政 “天下之事, 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卫 生监督执法是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规范行为 、维护 秩序的工作, 是预防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 力武器。为了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严格依法 行政, 应尽快完成县( 区) 卫 生监督体制改革, 根据卫生部的统一安排, 市级卫 生监督体制改革于去年已完成, 成立了市卫生监督 所, 从此有了一支专业化 、职业化的卫生执法队伍, 卫生监督力度明显加大, 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明显增 多, 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影响 。因此应尽快完成县 ( 区) 卫生监督体制改革, 各县( 区) 均应组建相应的 执法队伍, 形成合力 。这是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的基 础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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