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回收处理模式,1月29日,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开拓者”调研团郭馨阳线上访谈长城汽车企业负责人原总。
本次调研中团队最大收获就是了解了电池的回收处理模式。首先,原总为队员详细介绍了动力电池回收生态体系的两种模式。第一,以动力电池生产厂商为主,通过新能源车企通过销售渠道将废旧电池回收。回收回来的电池交给第三方企业处理,或者合资共同合作处理。第二,以第三方为主,由动力电池梯次再生利用企业和动力电池企业、新能源车企共同合作,建立回收网点,将废旧电池回收利用。随后,他介绍了在超过使用寿命的动力电池循环利用方面的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对废旧电池的梯次利用。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要求较高,当动力蓄电池容量衰减到80%以下时,就不能满足需求。我们可以利用梯次使用方式,将动力电池用在其他领域,比如为通信基站提供电力支持,或者为低速新能源汽车提供动力,为较低要求的电力供应系统蓄能。目前,动力电池的梯次利用还在探索阶段,依然还有一些问题尚未解决。第二种方式是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这个行业现在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这些再生利用企业之前大多处理过报废电器、电子产品、有色金属冶炼,有着比较成熟的自动化拆解的工艺流程。这些企业多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有着一定的工业基础,目前开发出了多项拆解技术方法:电池单体自动化拆解、电池粉碎后自动分选、通过修复工艺取得正负极材料、电解液和隔膜拆解回收工艺。最后,原总对团队课题提出建议。
通过本次调研,队员了解了新能源汽车电池回收处理模式,有利于团队针对具体模式进行深入调研。本次调研为团队后续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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