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编纂分“两步走”的工作安排,民法典分编中的合同编草案12月23日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今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民法典各分编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草案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共收到2927条针对合同编草案的公众意见。
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了合同法,共23章428条。合同法实施以来,对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要素自由流动、实现公平交易、维护经济秩序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全面开放新格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形成和发展,合同领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在总结合同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立法经验,结合民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进一步补充完善了合同制度。
对于草案一审稿,意见普遍认为,按照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要求,针对合同法实施以来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合同法律制度,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适应实践发展需求,总体赞成。
值得关注的是,为了便于法律适用,草案二审稿在体例结构上作出了调整。在合同编之下再设三个分编,分别为第一分编“通则”、第二分编“典型合同”和第三分编“准合同”,其中,第三分编“准合同”中包括了“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两章。
除了在体例结构上作了修改,草案二审稿还在内容上作出多处修改,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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