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之根本在于基层,而社会法治的建设必然也离不开基层法治建设。8月24日,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郴州市桂东县暑假社会实践团成员来到了桂东县,与桂东县司法局负责人罗建东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对话,在进行了一系列前期准备和对当地情况的初步了解之后,8月26日及8月27日,实践团成员在当地村委会主任的引导下对沤江镇秋里村开展了入户宣讲活动。
对话司法局局长及其工作人员,了解桂东法律现状
罗局长向团队成员们介绍了桂东当地的司法现状,实践团成员了解到,当地纠纷大多是邻里关系纠纷,经调解一般就能达成合意,很少会上升到诉讼层面,但是随着近几年一些情况的改变,当地的医疗纠纷、侵权纠纷逐渐增多。
面对法律问题,结合地方特色,当地司法机关制定了“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的制度,在相关地区设置法律服务工作站,让人民群众的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由上而下,设立“法律明白人”,对特定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教授法律知识,再由这些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而自《民法典》出台以后,当地逐步开展了多种的普法工作:进行微宣讲,向民众播放法制视频;部分村庄安置“大喇叭”即农村广播,以讲法律故事的形式进行广播,向农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农村群众的法治思想;定期开展法律教育讲座,加强对地方领导班子的法律教育等。
图为指导教师罗欢平、团队成员与罗建东局长及其他工作人员交流
实地走访秋里村,入户宣讲《民法典》
在当地村委会主任的带领下,实践团成员走访了沤江镇秋里村,了解民众的法律需求,入户宣讲《民法典》。在入户之前,王书记与村委会主任大概介绍了秋里村的主要矛盾和经济发展现状。秋里村邻里和睦,村民之间纠纷不多,相对集中在土地方面以及宅基地方面。而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当地夏季十分凉爽,加上政策的支持,近几年来,秋里村的民宿行业迅速发展,与外界联系交往增多,由此也引发了一些纠纷与矛盾。
调研团分两组进行入户宣讲,为秋里村村民们答疑解惑。以实地走访的十户人家为研究样本,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是主要纠纷。前者系家中成员因土地分配无法达成一致,多年调解均无法解决;后者主要涉及民间“套路贷”给村民带来的困扰。其余几户则是在民宿的经营上存在一些疑惑和问题。实践团成员了解到,当发生纠纷时,当地村民大多是通过村委会找组织干部进行调解,不会寻求法律途径,主要是因为觉得法律复杂而又遥远,对法律的公正性缺乏信心。是非判断以道德为标准,对法律了解甚少,而对于《民法典》这一新出台的法律几乎未曾听说也很少主动了解。当实践团成员们就《民法典》的部分内容进行介绍时,村民才发现法律与自己的生活是如此的息息相关。
图为实践团成员与当地居民就矛盾纠纷进行交流沟通
基层法治新思考,《民法典》普及需加强
法律服务日渐完善,基层法治建设循序渐进。“精准到村,细化到人”的模式,给基层法律工作指引了方向。而正如司法局普法措施与秋里村居民的法律需求的空缺关系,在实践过程中,基层法律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之间仍存在时空差距。
司法局根据地方特色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基层普法工作,而秋里村村民并未真切感受到这些普法工作带来的法律上的“安全感”。这不禁让法律人思考:如何求得两者的平衡与完美配合?
司法局的工作是据以桂东地方特色和法治建设水平从宏观角度进行的,司法局工作人员等基层法律工作者并非村民本身,也很难做到挨家挨户解决法律难题,当地人口数量决定了普查、普解决的高难度性。在文化水平普遍处于大力建设中的农村地区,村民的法治意识普遍薄弱,对《民法典》这一新出台的法律了解更是微乎其微。就村民而言,其法律诉求具有特定性与专属性,而法律却往往难以就个案精准解决。如此磅礴而又复杂的法律系统让基层群众望而生畏。
对于基层法律工作者而言,应当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依托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坚持互动式、嵌入式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让民法典精神和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运用《民法典》做好化解矛盾纠纷、信访维稳、推动社会治安管理向好向善发展,让民法典走进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关注群众掌握的《民法典》知识范围,在深刻理解、精准把握宣传民法典的宗旨的同时,重点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并广泛宣传《民法典》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明导向。努力做到让《民法典》真正走进民众身边,走进民众心里。从而不断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及他们从法制中获得的幸福感、安全感。
http://www.dxsbao.com/shijian/317118.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