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为了切实对桂东县沤江镇秋里村的贫困户发展提供帮助,湘潭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赴郴州市桂东县暑期社会实践团成员再度前往秋里村,专门针对当地贫困居民进行民法典普法宣讲。
古语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实践团通过先前在桂东县司法局以及秋里村村委会的实地采访,已经从桂东县法律服务形式、秋里村当地纠纷情况等方面收集到了不少宝贵信息。整合相关信息,实践团队发现,一方面,桂东基层法律服务建设的一大特色是村庄之间采用“一村一辅警”的形式,辅警本身就是各村村民,此种形式有助于自下而上协助各村的纠纷化解工作;另一方面,在秋里村长期的法制建设工作中,秋里村的村民们也渐渐形成了“遇事找警察”的意识,而秋里村的辅警张大叔是贫困户出身,经常处理贫困户遇到的相关问题,无疑是本次入户普法的必访人物。通过与秋里村村委会的干部沟通,实践团成员最终确定以张大叔在内的六位贫困户为此次入户宣传的交流对象。
图为村干部与实践团部分成员
在秋里村村干部刘主任的帮助下,实践团成员首先来到秋里村辅警张大叔的住地,希望能了解到秋里村贫困住户的纠纷情况以及作为辅警亲身经历的纠纷与困惑。在实践团成员说明来意后,张大叔首先聊起了数年来处理周边贫困户居民纠纷的感想。在他看来,首先,由于秋里村位居深山,再加之村里的年轻人外出务工,村内的居民多是从未出过深山的中老年人,相比桂东县城或者郴州市区,县里的普法建设活动很难对村里的居民产生影响;其次,秋里村经济发展较为滞后,几乎不会产生纠纷标的较大的情况;另外,秋里村民风淳朴,而且大家都深知“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产生误会之后各方通常都愿意进行友好协商。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居民产生纠纷后大多由担任村辅警的自己出面进行协商调解,目前取得了不错的效果。谈到多年来在生活方面与他人遇到的纠纷存在何种疑惑,张大叔提起了自己遇到过的一个情况,有人在张大叔家附近种了一棵树,张大叔认为这棵树阻碍了自己的出行,在与对方商议无果后,决定自行除去这棵树。张大叔一直感到不安,担心自己的这种行为会对自己的工作产生不好的影响。在实践团成员使用《民法典》内有关宅基地使用权相关知识对此进行解释后,张大叔消除了担忧,在实践团成员离开时主动拿起了派发的民法典宣传手册认真阅读起来。
图为辅警阅读民法典宣传手册
随后,实践团成员依次走访了秋里村其他五户贫困家庭,解答当地贫困户关于扶贫贷款、借条等方面的疑惑,并赠送了团队制作的民法典普法宣传手册,针对秋里村贫困户的入户普法行动顺利画上句号。
图为实践团成员向贫困户派发民法典宣传手册
村干部刘主任全程陪同实践成员参加了的入户普法行动,在活动过程中也获得了心得体会。入户宣传活动结束时,刘主任表示,村内会加强民法典普法宣传,号召有关干部主动了解相关知识,如此一来,干部们处理纠纷将会更加得心应手,能尽快解决相关纠纷,秋里村的未来发展也有了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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