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
当前,农业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模式主要有新型订单模式、股份合作模式、服务带动模式、多层次融合模式等,或多或少存在联结松散、契约关系稳定性差等问题。地方政府在推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靠农民、富裕农民。在农业企业面前,分散的农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只有组织好、引导好,才能达到农民和企业双赢的目标。所以,在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的具体项目中,各地政府部门一定要注重制度设计与实施监督,细化国家支持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在产业融合中的作用,走市场化道路
没有龙头企业带动,无论是农产品生产,还是农产品加工,或者是旅游业,都难逃“散小乱”的问题,规模、质量和效益都无法提升。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就地消化农副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一些地方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既解决了农产品销售的后顾之忧,又提高了务工农民的工资性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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