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暑期社会实践,由于疫情的特殊原因,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即使如此也并未影响到烟台大学法学院学生的热情与期待。期末过后,我申请并加入到杨玉洁为团长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勘探团,成为团队的一员。团队组建初期,组织了各种线上会议,根据指导老师的指导建议,逐步确立了团队实践方向,在团长的统一规划下,明确了各个成员的具体分工,实践内容、时间等。我主要负责团队微信宣传的工作。由于疫情,团队采取就地实践的方式,各个成员在家乡所在地,做好必要的防疫措施,展开实践。
7月20日,团队开始实地调研,我们团队成员覆盖海南、贵州、山东三省,调查地域范围广泛,可以说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的课题上具有很大优势。身在山东淄博的我,于7月31日开启了我的实践旅程。
微风轻抚暖朝阳,调研踏歌心飞扬。7月31日上午,准备充分之后我与妹妹一起来到村委会进行调研。为了更好地留存实践资料,我让我妹妹陪伴我帮助我记录采访视频以及照片。到达村委会后,一进门我便向村委会副主任阐明了此次前来的目的,并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展开了采访咨询。村委会副主任跟我讲述了诸多内容,比如成员资格取得条件、资格认定标准、具体成员资格申请取得的历史变化等等,村委会其他两位委员在一旁也是不时补充,查阅相关资料,可以说我收获满满。交流几近一时,我与村主任委员挥手告别,与妹妹前往街上,采访村民。向他们表明我们的身份及目的,村民们都很积极配合,阐述自己的想法观点。全部采访完成后,我非常开心。回到家中细心整理今日的调研成果与心得体会,并编辑好当晚的微信文稿。一天的忙碌使我内心获得感、成就感十足。
通过这次实践,我对“课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意识到认定标准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困难障碍,也意识到不少村民对此问题认知薄弱,而我通过实践总结萌生了制定相关法律的想法建议,还有需要加强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让问题弊端暴露在大众视野内,有利于集众人之力,更有效的解决问题。
通过实践我获得的不仅仅是调研成果,还收获了一份和谐有力的团队配合与团队友谊,在实践的前后期准备上,团队成员互帮互助,协同努力,也让我明白了社会实践的更多意义价值,不仅仅局限于研究课题。
在个人的充分准备、团队的有力配合、老师的精心指导、乡村的纯朴风景下,我的实践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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