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从1954年开始,曾四次编纂民法典,但因多种原因没有取得最终成果。
1979年,我国第三次启动民法典编纂。当时,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改革刚刚起步,社会经济关系在快速发展变化之中。若立即出台庞大的法典,日后必然会频繁修改,不利于法律的稳定。于是,立法者转变思路,采取“成熟一个通过一个”的立法路径,待各民事单行法齐备后,再行编纂民法典。在这种立法思路指引之下,民法通则、继承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陆续面世。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趋于成熟和稳定,人民群众也有了越来越高的权利需求。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民法典编纂规划是“两步走”,即先总则、后分则。2017年民法总则颁布,2020年各分编编纂完成。民法典的通过“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通过法典,实现法治;法律人的法典梦与法治梦,是伟大中国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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