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7月21日,是西华师范大学法学学子走向见习岗位调研新修民法典实用性的第二天,我作为一名实践队员,在四川普佑律师事务所的见习岗位上学习汲取经验,
相比于第一天昨天的不适应,我今天好像熟练了许多。按照昨天的程序,走进律师事务所的大门,开启新的一天,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今天不再是如昨天一致翻看整理卷宗,而是跟着律所的吴律师去法院,昨天吴律师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内心就充满了期待,终于可以走进象征公平和正义的法院。
我跟随吴律师来到法院,在民庭旁听了一场离婚纠纷调解。听完全场,回到律所后,我才稍微理清楚脉络,原告是男方,原告在婚姻之外与他人有情感纠葛,与被告分居三年,期间用贷款买了一辆标的额四十万左右的车辆,欠下四十万的债务,自己在经营生意,盈亏不计。被告在家具厂工作,最近因为疫情经济不景气,每月工资一千左右。被告的诉求是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吴律师是被告的代理律师。旁听这个案子时,我为原告自己犯错还理直气壮而气愤,想为什么不走诉讼程序,而要走调解程序。这种疑惑深深的环绕在心间,吴律在旁边说到,在这个案件中被告处于弱势,不能得到更多的保护。也没有原告出轨的证据,无法证明。如果走诉讼程序,法官可能判决原告的债务将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原夫妻共同财产将先偿还共同债务,这对被告十分不利。讲到这里,我才顿悟。
对于原告这种行为,如果没有道德的约束,那法律在他面前也会显得很软弱无力,然后哪怕是法律还是倾向保护弱势群体的一方,但是对于原告这种人的话,他应该受到的惩罚的成本是很低的,他犯罪的成本是很低的。但是相对于被告来说,维权成本反而又很高。这不得不使人思考,法律存在的真正意义,法律做到了维护真正的正义吗?。
每当一个新法出台时,民众们都会热切讨论,如今年民法典新修,其中婚姻法中离婚冷静期引人瞩目,在立法过程中,离婚冷静期制度也引发了热烈讨论。现在增加了一个30天的冷静期,也就是在这30天内,双方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反悔,都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要求撤回离婚的申请。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自愿离婚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中设置适当的时间“门槛”,促进当事人冷静思考、妥善抉择,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离婚自由,又能保障双方当事人作出正确抉择、保护好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针对这一提法,有人认为这是在干涉离婚自由,给家暴等创造机会。所以有时就会疑惑,法律做到了维护真正的正义吗?
对于法律是否维护了真正的正义,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我认为如果法律维护的不是正义,那就不存在正义了。法律存在的价值众多,不同的学著作有不同的解读,正义价值只是法律的一个价值层面面,除此之外,秩序、公平、自由等等也是法律追求的价值。
法律做到了真正的维护正义吗?这个问题也将成为每一个法律人应当思考的问题。作为新一代的学习法律的人,我们也要努力去维护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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