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有20年的历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旧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2000年起,我国就预料到了垃圾分类的必要性,于是开始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桂林等八个城市确定为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各个城市也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文件予以配合。
2016年6月15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明确到2020年底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分类,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到2020年,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利用率达35%以上。
2018年1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规定2020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第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在内的46座城市的城区范围内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在垃圾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自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要求,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http://www.dxsbao.com/shijian/276848.html 点此复制本页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