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
2016年12月21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提出要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2017年3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决定在46个重点城市开展垃圾分类的先行先试,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随后,一些列入试点的城市和一些自愿试点的城市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9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决定自2019年起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0年46个重点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在数据采集和统计方面,垃圾分类效果评价指标设置缺乏科学性,各部门和各地方的统计口径不一致,对同一个指标的理解也不一致。例如,普遍采用的垃圾分类参与率指标,其计算方法、计算口径没有统一界定。有专家指出,设计“户均分出厨余垃圾量”的指标要比“垃圾分类参与率”的指标更能评价垃圾分类参与效果的好坏。有的地方给居民发放积分卡,有了积分卡就算参与,但实际情况是相当一部分居民嫌麻烦,很少使用积分卡,积分卡的实际使用率很低。因为缺乏准确的数据来源和权威的数据发布,一些试点区域为了宣传需要,出现了参与率相互攀比的现象。例如,这个区域说50%,另外的区域就说60%甚至更高,但是如果实地考察,就发现情况根本不属实。试点区域宣传的参与比例与公众的实际感受形成了较大反差,影响了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的公信力。
所以,垃圾分类是个非常重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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