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蚁志愿服务队视频组制作视频普及法律知识
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普及法律常识是我国实施宪法规定普及法制教育的重大措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下,普及法律常识是把民主和法制推向新的历史高度的重要部署,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2020年7月2日,许昌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晨蚁志愿服务行动队视频组开始讨论并制作关于法律知识的视频。
7月2日,晨蚁志愿服务队视频组在线上进行讨论,决定围绕山东的两起顶替上学事件进行相关的法律普及。视频组查阅资料,调查这类事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知识。顶替上学触犯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在冒名顶替过程中,提供协助的公职人员,可能触犯滥用职权罪;招生过程中涉事的相关人员,可能触犯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另外,他们明确分工:视频脚本由蔡文豪同学负责;视频配音由苏雨同学负责;视频剪辑由黄雨轩同学负责;视频字幕由孟皓天同学负责,经过他们的共同努力,截止7月2日晚上8点,视频的片头和序列已经完成,他们还颇有创意地在视频中加入了法庭审判时敲击木槌的声音。
《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6年9月)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建设,根本问题是教育人”,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主义的公民意识,使人们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直接有关的法律和纪律,养成守法遵纪的良好习惯。”
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学法才能知法、懂法、用法。晨蚁志愿服务队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认真学习法律常识,逐步做到知法、懂法,并且学会用法。同时我们也会制作视频来给他人普及法律知识这不仅对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合法利益,巩固安定的社会秩序,而且对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都具有巨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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