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5日,深圳市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方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第二条表示,深圳市的禁食范围从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非保护类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野生动物和宠物。第三条则列出了可食用的家禽家畜名单,例如猪、牛、兔、鸡等,而猫、狗等却未在其中。此条例一出,便在网络上引发巨大争议,众多网友直呼“未免有些荒诞。”
不可否认,因这次新冠疫情,人们对于公共卫生的安全意识有所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反对食用野生动物,因此可以理解深圳市出台此法案的善意。然而全面禁食野生动物制度的建立,也就意味着野味市场失去了合法基础,这对于从事养殖行业的民众及广大吃货来说,无疑是“当头一棒”。
在我国,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缺少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合理的管理机制。非法的野生动物走私一直有着明确的法律界定,但在管理措施上始终未落实到位,因此就算颁布法令也无法完全禁止人们食用野生动物。
而猫狗等非野生动物虽是人们的宠物、伴侣,但它们对很大一部人而言也是维持生计的途径和美味的食物。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猫狗可以传播病毒,食用它们并不影响公共卫生安全。再者,国家食品安全法的法规中也没有将狗列入禁食范围,经过规范养殖、检疫的狗肉完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除了猫狗等家禽外,文件中提到“对于社会比较关注的人工繁育的龟、甲鱼、蛇等野生动物,也有不小的疫情传播风险,无法保证食用的安全性,因而将其排除在可食用动物范围之外。”但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有相关的规定:“野生动物从捕捉、养殖、屠宰、运输、加工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检疫,检疫后方可安全食用。”
目前,大多数野生动物的种源是人工繁育引种而来,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只要它们经过了科学的饲养、管理和检疫,便不会对人们的食品安全造成影响,人们可以放心食用。并且,这类人工养殖产业在我国的动物养殖范围很广,资金投入也大,若被禁止,无论是对国家经济还是对人们的就业都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以甲鱼为例,我国甲鱼的规模化人工养殖已有40多年,其养殖仅在湖南、广东两省的产值就已超过了千亿。2018年,央视在《致富经》节目中也曾对重庆甲鱼养殖大户饲养甲鱼致富做过相关报道,鼓励人们利用地理环境致富。而蛇、龟等人工养殖的动物在我国也有很广阔的市场。
到目前为止,正规人工养殖野生动物的场所未曾引发过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此次新冠状病毒则是一些商贩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贩卖野生动物带来的。正规养殖的野生动物不仅有着一定的安全保障,能满足人们对于食物的特别需求,同时也为人们提供了致富之道,何乐而不为?
除此之外,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就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据《中国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报告》,2016年,我国食用、药用、宠物、实验等野生动物养殖产业的专兼职从业者有1409万多人,创造产值5200多亿人民币。野生动物养殖业目前已成为国民经济中最具发展活力和后劲的重要产业之一,如因此而被取缔将会对我国的经济造成不容小觑的影响。
禁食野生动物条例的出台是深圳市政府考虑到公共卫生安全的体现,但不可因“过度保护”而影响相关从业者的利益。经济发展与保护动物其实并不矛盾,政府可从人们养殖野生动潜在的危险出发,针对此现象建立一套完整的检疫体系,进而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通过完善体系从而实现公共卫生安全与企业发展的平衡,不失为一个“两全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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