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人民调解制度的实施情况,获取以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的大数据,7月3日上午8时,我们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小分队一行人乘车前往泰州市司法局开展调研学习活动。
在我们表明来意后,人民调解处丁处长热情接待了我们,并接受了专题采访。采访一开始,丁处长简要阐述了司法局的主要工作职能,并就多元化矛盾解决纠纷机制展开了详细的讲述。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改革任务。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落实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改革工作,也是国内国际解决争端的重要规则机制。他指出,为响应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意见,泰州市司法局于5月10日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转型增效推进会,此活动旨在深入推进全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强富美高”新泰州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接着,他就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我们展开了讨论。他表示,现代社会里,纠纷纷繁复杂,涉及方方面面领域,因为此社会是转型时期的社会,在新时期的社会,矛盾纠纷比较突出,冲突也比较激烈,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必须动员整个社会的力量,从不同的角度来化解纠纷。纠纷的化解途经主要分为人民调解、法院诉讼、仲裁以及信访,其中调解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居于重要地位。从全国来讲,其发源于2002年江苏南通的大调解。所谓大调解,就是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融合在一起,行政部门和社会团体都采用调解手段化解纠纷。从近几年的统计数据来看,适用调解解决纠纷的成功率高达96%,也表明了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可行度较高。
在我们问到适用调解解决的纠纷类型时,他说到:“近年来,我市矛盾纠纷的类型由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发展到医患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人事争议纠纷、涉校涉生纠纷、消费维权纠纷、土地流转纠纷、房屋拆迁纠纷等九类矛盾纠纷。同时,针对当前突出矛盾纠纷,我市将重点建设银行业金融消费、房地产市场、寄递物流、知识产权等调解组织,鼓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推进上下联动和行业指导,把矛盾解纷化解在行业内部。推行调解组织星级评定,制定调解组织星级评定办法,调高调解组织规范化水平,加大评定结果的宣传。放大调解品牌效应,培养一批调解能手。加强律师参与调解,坚持公益服务与市场服务相结合,推动律师参与纠纷制度化、常态化。推行律师事务所与基层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四所共建’,发挥派出所、司法所职能优势和律师“第三方”优势,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丁处长对人民调解的相关内容的详细讲解与深入分析,使我们获益匪浅。同时,作为法学生,深感我国的司法建设任重而道远。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具有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此次走进司法局的调研活动,让我们对人民调解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为我们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提供了建设性指导和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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