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感言 法学院 李莹】分类需落实 人人均有责
随着上海、厦门等城市对垃圾分类的重视以及其政府针对城市垃圾分类所制定的相关政策的实施,我们感受到国家现阶段对于想要解决垃圾分类问题的迫切性,因此,烟台大学城市垃圾法律问题调研队,针对这一热议问题成立了课题研究,在这为期近两周的调查时间里,我不仅了解到烟威地区垃圾分类试点的落实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法,同时也结交了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
在调查莱山区鹿鸣小区居民对于临近小区黄海明珠山庄进行垃圾分类这一看法的过程中,受访人群大多集中于中老年人,我清楚地了解到他们几乎完全不知道烟台有垃圾分类试点,并且大部分人觉得进行城市垃圾分类虽然有一定的必要性,但是对于居民而言较为麻烦甚至是一种压力,会对日常生活造成很多的不便。的确,进行垃圾分类确实是比直接扔要费事很多,但如果垃圾能够完成好分类,居民们能够意识到垃圾分类,这样各种垃圾就会变得有利可用,可回收垃圾可以再生利用,可燃垃圾可以焚烧发电等等。
在进行对永铭中学这一垃圾分类试点的调研中,我采访了负责此试点的师傅和学校政教处的李主任,感受和体会到学生群体进行垃圾分类的大体情况,现阶段,由于学生们的自觉性和自律性较成年人来说有些差,实际上实施起来不是特别顺利,还需要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但是,我觉得试点的设立还是对对垃圾分类的推广和实施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学生们大体掌握了垃圾分类的方法,了解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并且意识到垃圾分类应该从每个人做起、落实到每个人身上。
在对于威海荣成的试点调研中,我对其在落实垃圾分类的情况有些失望,荣成自开始实施垃圾分类方案至今,可能前期宣传力度比较大,但是从实施情况来看,市民们并没有真正进行分类,特别是餐饮类行业,完全没有进行分类,还是想原来一样,一桶倒掉,也不管是倒进什么垃圾桶。在采访有关负责人的过程中,我了解到,荣成的垃圾分类试点只要是集中在农村,城市的可实行度较低,城市打算在明年进行试点。
通过了这么多天的努力调研,我深有感触,现在,国家积极推进实施垃圾分类工作的进程,并已经在一些大城市达到了对市民的普及。但就如永铭中学的李主任讲到,垃圾分类的实施最重要的是靠每个人的意识,如今宣传工作进行的如火如荼,包括一些综艺节目也通过垃圾分类的主题来提高人们的认识和意识,但并没有明确的奖赏惩罚,只有厦门市为其设置了专门的法规。如果垃圾分类只是单纯地靠意识来进行,实践性确实不是特别高,应该在意识的基础上设置一些较为可行的奖赏惩罚,只有这样把分类的责任落到每个人肩上,才能有机会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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