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法治精神”社会实践青岛站单日总结
8月8日上午,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赴潍坊、青岛、烟台依法治国调研宣讲队前往黄岛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的赵局长与吴主任、袁法官热情友好接待,举行普法座谈会。随后团队前往山东理证律师事务所,三名年轻律师与队员们交流访谈。下午,队员前往黄岛区普法办普法宣传基地参观学习,采访法律援助中心的徐主任与司法局工作人员程新阳。
第一部分:黄岛区法院执行局
执行局的赵局长首先对我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向我们做了自我介绍并讲述了黄岛区法院的基本情况,他介绍道:“黄岛区人民法院每年所经办的案件数量位居山东省第二位,工作任务量大,同时也面临着很多的挑战。”
随后,赵局长与吴主任、袁法官带领团队成员来到执行局的会议室,与同学们进行了会谈,会谈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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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局长向同学们介绍了“执行难”的表现形式——人难找、财产难查,以及相应的解决措施。“人难找”主要表现在被执行人异地躲债,针对此种情况山东省公安厅与省法院、检察院下达了两个合作备忘录文件,将被执行人的身份信息发到省公安厅大情报系统,只要被执行人使用身份证,即可锁定被执行人的位置信息;“财产难查”则表现在当事人通过各种手段恶意转移财产,面对此情形,执行局由传统的走街串巷、登门临柜,变为使用最高院建立的网络查封系统,对被执行人已登记的财产进行查封。
针对黄岛区普法宣传情况,赵局长与吴主任简要介绍了普法宣传的形式,主要包括利用平面媒体、广场和主干道的大屏幕,充分发挥法律的引导作用,曝光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在失信宣传周中,法院法官于黄岛区体育馆进行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同时明年将开展相关活动,鼓励社会人员进入法院进行案件旁听,监督司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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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同学们提问的关于《法官法》在实践中应用的问题,赵局长与吴主任认为,《法官法》规定了法官权利与义务的核心问题,是法官的行为守则,受从严治党的影响,国家对法官这一群体也越来越重视,法官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复转军人进入法院的要求更加严格,更多受过正规法学教育的专业人才成为法官的中坚力量。
第二部分:山东理证律师事务所
接着,团队成员又来到了山东理证律师事务所,受到了徐主任的热情接待,并由丁律师、刘律师与吴律师为队员们答疑解惑,并填写了团队的调查问卷。
黄岛区政府在六五普法中被评为先进单位,依法治国进程有了很大的进步,市民们对婚姻家庭与继承以及拆迁问题较为关注,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耻讼的思想逐渐弱化,但是普法宣传仍有不足,一些市民遇到纠纷不以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宣传力度仍需加强。——丁律师
《律师法》对于律师来说,既是一种约束,也是一种保护,只要严格遵守《律师法》的规定,就能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律师团体他们的同学亲属有许多在公检法机关工作,因此要注意回避问题,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如果不注意遵守法律规定,自身也有可能涉案,而面临赔偿问题。——吴律师
法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要注重树立法学基本观念,积极参加经典案例的研习,同时也要注意实践与应试的区别,要对法条多加理解,加强自身素质培养,多在社会实践中磨练自己,积累实践经验与专业技巧。——刘律师
第三部分: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下午,团队一行来到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普法办的工作人员程新阳带领我们介绍参观了黄岛区普法宣传基地,随后队员们又采访了法律援助中心的徐主任。
该服务中心是区司法局以服务民生、保障公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搭建的集综合法律服务、矛盾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教育和社区矫正“四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在业务办理区,团队成员参观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社区矫正中心、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等。
徐主任接受了团队成员的采访,她告诉我们,寻求法律援助的大多是弱势群体,法律意识水平较低,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的工作也是复杂而辛苦的,但是黄岛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六名工作人员直面困难,不怕挫折,经他们办理并进入诉讼阶段的案件排名全市第一,案件质量的评判也名列榜首。同时徐主任也告诉我们,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任务繁重,需要更多人的理解与支持,应当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
小结:通过与许多优秀的前辈访谈交流,团队队员们获益匪浅,既了解到了黄岛区依法治国普法宣传的相关知识,又学习到了前辈们的学习和工作经验。今后我们应该脚踏实地的学好专业理论知识,将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融会贯通,并应用于具体案例和实践中,做好职业规划,找准学习目标,而为之不懈努力。
除此之外,我们对黄岛区的依法治国的进程以及七五普法的发展情况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了解了不同职业所需要具备的法律素养,为将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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