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乱象:批食堂菜里没肉请求取保嫌犯
新华网北京
百万文件漫天飞,多少“红头”惹闹剧
漫天的文件中,有多少是具体落实办事的?又有多少只是为了“喊一嗓子”的?
内容空洞、没有实质意义的文件在公务机关屡见不鲜。你一个“传达上级通知”,我就一个“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出“重要指示”,下级就“情况简报”,结果就变成“你发文我发文大家发文,你通知我传达无人落实”。
具有特殊意义的“红头文件”,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一些地方,“黑头(法律)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领导批示)”,行政意志与法律“较劲”的现象至今未绝。
如湖南双峰的红头文件为犯罪嫌疑人求情,湖北公安的“公务用烟”、重庆万州某部门的“指定用水”……而最让人感到滑稽的是福建平和县的一份红头文件:没有初中毕业证,办不了结婚证。红头文件大于国法、发文创收等事情,的确是客观存在。
“文山”高耸“权”为径 “红头”无穷“利”作怪
如果仅仅是数量繁多的“文山”,一句压缩精简即可解决问题。而笼罩在“文山”过多、过滥背后的根本,却是红头文件权力无边界、程序不规范、主体常越界、落实无监管的尴尬局面。
——遇事不辨缘由,发文就是工作。一些基层单位对行政权力认识不清,碰到事情不问是否合适,以发文表示重视,以发文开展工作。以特急电文的形式某地团委为快女拉票;工商局发文拉票,以确保其局长获得“杰出经济人物贡献奖”;江西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纪委发红头文件批食堂“拆迁任务重,菜里却没肉”……该管的、不该管的,都先“发文”,暴露文件制定不规范、权力无边界的乱象,“公章”沦为公权滥用的“尚方宝剑”。
——发文程序不清,“文件”随意制定。某地协会打着当地质监局的“旗号”,向企业发入会邀请函和调查通知,被质疑是“拉虎皮扯大旗”。上海交通大学公共行政系副教授陈永国说:“每个‘红头’都有章,每个章后都有权。大大小小的‘红头’后面,有的往往是个别领导、少数部门‘拍脑袋’,程序不清、缺乏制约。”
——文件期限不明确,落实“我行我素”。河南新郑一商户跨区用盐,因违反《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饮食加工用盐单位、营业性饭店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体食堂,必须从当地食盐经营单位购买食盐”而被罚款。事件虽以道歉、退罚款和还盐告终,但有违客观实际的“红头文件”条款何能“威力依旧”?5月陕西就规定,65岁以上老人可免费进入旅游景点,直到10月有景区才开始执行……文件早早发出、落实“姗姗来迟”的事例并不鲜见。
“红头文件”乱象如何破解
莫让“文山”折政府威信、损百姓权益
“红头文件”本身并无原罪,不过是权力机关下发的规范性文件的俗称。遗憾的是,这些年一些地方的“红头文件”,已成为“不规范性文件”的代称了,公众一听“红头文件”,定会联想起那些荒诞往事。这样的“红头文件”,不光损害百姓权益,还会折损政府公信。仅仅一年多时间全国已压缩各种文件190.8万个,这令人欣慰,亦令人担忧。
众所周知,这些年对于红头文件,各地不是没有压缩过,也不是没有整治过,各地的努力还是显而易见的,如河南省2010年清理规范性文件22661件,废止5999件,宣布失效560件。问题的关键是,今天压缩了这么多违法违规的“红头文件”,明天又可能诞生更多类似的“红头文件”。压缩与清理“红头文件”有如割韭菜,割了一茬又长出一茬。由此可见,要破解“红头文件”的乱象,功夫在“文件”外。
抓源头,破荒诞
“红头文件”泛滥的背后,是权力之手的无处不在。很多“红头文件”的发布,从来就没有征求过任何的民意,不过是领导拍脑袋决策而已。有这样的现实土壤,红头文件怎能不泛滥成灾?由此可见,要破解红头文件乱象,还需在源头上进行规范管理。如在系统内部,要对红头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在系统外部,也要进行风险评估,并邀请公众与专家提供参考意见。
行政问责,依法行政
试想,如果一份红头文件就可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即便查处也只是撤销文件而已,那在利益的诱惑与冲动下,“红头文件”怎能不如雨后春笋一般冒出来呢?由此可见,对“红头文件”进行行政问责,也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如此,才可形成必要的震慑力。显然,要破解“红头文件”乱象,就必须回归到依法行政。即“红头文件”在诞生前,先要其领取“准生证”;在“红头文件”诞生后,也需责任追究相辅助。唯有如此,才能让“红头文件”恢复其权威性与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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