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在校大学生对司法审判程序与过程的认知,加强其将理论知识与社会实际相结合的能力,2019年6月28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弘法明志”暑期社会实践队兵分三路,分别前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旁听,并于29日前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参观学习。
28日上午,同学们早早地来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本次公开庭审涉及案件为检方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一审案件,分为民事和刑事两部分。随着法槌声响起,在肃穆的氛围中,本案正式开庭。该案争议焦点主要包括正当防卫的适用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两大点。公诉方就举证、质证阶段展开详细分析,超高的专业素质和严谨的证据逻辑让坐在旁听席的同学们无不赞叹不已;辩护律师也竭尽全力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机会,体现了一个律师应有的专业素养。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的案件,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的审判流程,由于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争议不大,因而法院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审判,简化了原本繁冗复杂的审判过程,保留了核心内容,极大地提高了审判的效率。
29日上午,法学院“弘法明志”暑期社会实践队前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学习参观,深化了对于法院的认知。本次为期两天的法院之行,不仅让同学们零距离地接触到庭审,更通过三级人民法院的对比学习过程,让大家切实、深刻地体会到了实践的意义以及法律的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说,“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身为青年法科生的我们,理应承担起建设法治社会的重任,发扬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法治素养,维护法律权威,奋力攻坚克难,争做新时代的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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