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在校大学生对司法审判程序与过程的认知,深化理论知识与实践拓展相结合的能力,2019年6月28日,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弘法明志”暑期社会实践队一行16人出发前往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四审判法庭旁听并参观了法院的工作环境。
本次庭审涉及案件为检方指控的故意伤害罪一审案件,分为民事和刑事两部分。随着法槌声响起,在肃穆的气氛中,本案正式开庭。该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正当防卫的适用以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伤害罪的界限。
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精彩的部分莫过于法庭辩论环节。公诉方就举证证据展开分析,超高的专业素质和严谨的逻辑,让坐在旁听席的同学们赞叹不已;辩护律师竭尽全力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的敬业精神也深深地为大家所折服。双方就案件焦点层层推理,对此质证被告,力图还原案情的真实背景,以法律予以公正的裁决。
通过此次暑期社会实践,以案释法,亲临庭审现场,同学们对审判程序有了更清晰的认知,同时也明晰了罪刑法定量刑的原则。
习近平总书记说,“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身为青年法科生的我们,理应承担起建设法治社会的重任,发扬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提高法治素养,维护法律权威,奋力攻坚克难,争做新时代的弄潮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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