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宁泽涛在自己生日当天发文宣布退役:“不惧过往,不畏将来!告别泳池碧水,开启自己的崭新生活。”广东著名游泳教练李农战表示:“宁泽涛退役了,这是中国游泳的一大损失,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运动生涯是有限的,退役是迟早的。宁泽涛现在选择退役,是因为有更好的选择,希望宁泽涛在新的事业上走出自己的光彩。”但是,宁泽涛是否能获得合理的安置并且很快地完成转型,也引发了社会的密切关注。
“当我退役的那天,就是我艰难生活的开始”
在2018年发表的《新举国体制下退役运动员安置的演进、发展及趋势展望》一文中给出了数据:“在这些退役的运动员中,只有22.2%为政策性安置,有39.8%的运动员选择入学深造,38%的运动员退役选择自主择业。”
在我国,除了个别特别突出的运动员,如姚明、李宁、张娟娟、邓亚萍等能够被大众熟知,并且能够在退役后完美转型,大部分运动员退役后的生活都没有大众所想象的那么光鲜亮丽,甚至许多人挣扎在温饱线上。体育圈里有这么一句话:“当我们接受了奖牌、鲜花和掌声走下领奖台选择退役的时候,一切都将从零开始。”
我国运动员们获得金牌和享受优渥生活没有必然的关联。曾经得过马拉松国际赛冠军的艾冬梅,退役后靠着摆地摊生活,为了养活一家人不得不卖掉自己的奖牌。曾经手握全国7块金牌运动员刘菲在退役后却没有房子住,没有工作干,没有基本的生活费,甚至连户口都不知道该放到哪。2004年刘菲在家中接受采访时哭着说:“我现在真是后悔走上体育这条路。鲜花、掌声、鲜艳的红旗已经离我远去。站在世界冠军领奖台上的时候,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当我退役的那天,就是我艰难生活的开始。”
目前,我国对于退役运动员的安置方法有三种:一是由政府安置;二是货币式安置,退役运动员自主择业,政府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三是继续教育式,退役运动员根据以往比赛成绩免试或考试进入高校,进行深造。
这些安置方法并不是对所有退役运动员一视同仁的,运动员的工资、退役费完全是根据运动员自身的等级来划分的,运动员的等级越高、待遇就越好。各个省市会根据地方的财政来调整安置费,所以各个省市退役运动员的安置费用不同,但安置方法是相同的。以厦门为例,2017年的《厦门市优秀运动员及优秀体育后备人才招收引进、在训待遇和退役安置办法》中规定:国际运动健将每年获得10000元,国家级运动健将每年获得8000元,国家一级运动员每年获得6000元,未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的退役运动员每年获得5000元。而2011年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省体育局制定的《关于自主择业退役运动员安置管理的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只有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全国性比赛名次或获奖的优秀运动员才符合安置标准,其他退役人员则只有自谋职业。这样给予退役运动员的待遇只会让“马太效应”愈演愈烈。
2003年,原飞碟专业运动员李继伟很幸运地成为了少数受到政府安置的退役运动员中的其中一人。李继伟退役时选择了组织安置,但是他一直等到2007年才被安排到开封市体校担任射击教练。尽管政府给了他工作,但专业不对口,甚至在做临时教练时一个月只能拿到300元的工资。像李继伟这样的退役运动员算是待遇相对高的,能够得到政府直接安排工作,或是推荐入学的运动员基本上都属于顶尖运动员,而大部分运动员在退役后只能拿到“一次性经济补偿”,这种补偿就像是把运动员和政府划清了界限,从此政府和运动员再无瓜葛。并且,这种经济补偿,与运动员的户籍紧密相关。
中国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的《央广夜新闻》栏目曾在2015年发表过一篇有关退役运动员维权的报道:北京队9名已退役的队员因无法解决北京户籍,而不能享受运动员退役的相关待遇,甚至拿不到退役费。这其中包括了亚锦赛亚军的北京女子拳击队原队长谢丽丽。中国青年报记者就退役运动员因户籍问题拿不到退役费的问题到北京市体育局进行了采访,北京市体育局人事处领导认为,运动员的退役费是财政拨款支付的,而财政拨款只针对“体制内”运动员,核心问题就是运动员是否具有北京户籍。并且,由于“协议队员”和“试训队员”的身份,这些为北京队打拼的运动员都不是北京队的正式运动员,所以他们无法享受退役安置。
“我除了会摔跤,其他的什么都不会”
我国的专业运动员从很小就开始进行长时间、高强度的专业训练,这样的训练压缩了运动员们学习文化知识的时间,并且在运动队期间,运动员们平时的饮食起居都有人负责,再者,杭州绿城的日本主教练冈田武史在2013年接受《南方人物周刊》专访时说“在中国,上边的命令似乎不容置疑。或许是由于他们在这样的社会体系中长大……日本也有‘等待指示族’的说法,而中国的足球选手们怎么看都像已经习惯了消极被动。”他还指出,中国球员的致命缺失是缺乏梦想和独立意志。就像获得了第一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男子自由式摔跤冠军的李朝辉说的那样:“我除了会摔跤,其他的什么都不会。”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阚文聪对150名退役运动员做了一个问卷,其中问到“您是否有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时,选择“否”的人数有近50%,当问到“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您的态度是什么?”时,有近70%的被调查者选择了“茫然失措”,当问到“您对自己的职业生涯是否有一个明确的规划?”时,选择“否”的人达到了65%。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员陈丽佳在《我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现状与对策》一文中提出看法,认为由于运动员在训练时期过于封闭,退役后他们的生活角色、生存环境的巨大反差,这造成了很多运动员心态失衡。
伤病也是困扰退役运动员的一大难题。为了获得尽可能多的奖牌,很多教练在制定训练计划、训练项目时不会过多考虑训练强度与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大多数运动员因为长期超负荷的训练而患有大量的病症。他们不能继续依靠体育生活下去,又缺少一定的文化,还要让自己在吃得饱穿得暖的情况下花大量的钱来治疗自己的伤病,再加上体育部门在对退役运动员进行就业指导时缺少足够的支持和理解,这些也对运动员退役后的就业产生了很大的影响。
我国选拔运动员使用的是前苏联的“三级训练网”机制,这种机制的优势是可以让运动员专注于训练,并且较容易获得好成绩。但这种机制的缺点也很明显,就是我国越来越严重的运动员退役就业难的问题。借鉴西方的“学校——运动队”的选拔机制是较为合理的,这样能够减少一定量的运动员基数,缓解退役运动员人数多的问题,并且能够保障运动员的文化教育跟得上时代的发展,让运动员就算退役了,也不至于没有立足之地。
“其实他们更需要关注”
“在西方人眼里,体育运动是一个职业,但在中国,体育运动是一项事业,运动员不惜一切代价来争取的事业!”曾经的乒乓球教练、现任中国足协主席蔡振华先生这么说过。运动员们为了国家和民族争光,奉献了自己的青春甚至是健康。在运动员退役上每个国家有每个国家的处理方式。
与我国差别最大的是美国,因为美国的运动员制度与我国不同,他们有着完善的教育制度和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且美国的体育竞技是商业化的,运动员们大多是靠着兴趣,把体育运动作为他们的业余活动,而他们的文化课成绩是他们能否继续参加体育训练的唯一条件。
韩国关于退役运动员的安置做法与我国相似,但退役运动员由政府、地方财团、个人和保险公司四方负责安置工作,其中韩国政府只是作为一支主要的推动力量,提供补偿金和政策引导,在安置工作中他们不会插手,再加上韩国运动员极强的个人意识和政府在补偿方面的严格规定,韩国运动员即使在退役后生活也能得到基本的保障。
但其实我国多年来也不断地在退役运动员的安置问题上做努力。从1951年国家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开始,1962年的《关于处理伤病运动员的几点意见》,1963年《关于试行运动队伍工作条例(草案)的通知》等;再到改革开放后逐渐开始侧重教练员和运动员的贡献,按成绩给予奖励和不同待遇;从20世纪九十年代开始,一些体育项目朝着职业化方向发展;在此之后,我国越来越重视运动员的安置问题,相关的意见、政策也越来越多、越来越完善。2018年4月19日,由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主办的“中国运动员就业创业论坛”召开,推动运动员和企业、社会对接,希望社会各界支持运动员创业和转型。
由于国家政策的不断完善和社会的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人看到退役运动员们的困境,越来越多人对他们给予帮助。前全国女子举重冠军邹春兰退役后,工体队给了她7万多的经济补偿。但她因为伤病缠身,没有文化找不到工作,退役费很快就花光了。她只好去澡堂当搓澡工,搓一个人赚五角钱。邹春兰的境遇被曝光后,妇联和体育局给予了她很多帮助,并且资助她和丈夫开了一家洗衣店进行创业,他们的生活也渐渐好了起来。
2017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乒乓球大满贯退役球员李晓霞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并提出了“关注退役运动员工作生活”的建议,希望进一步引发大众对于退役运动员的关注并给予帮助。她对齐鲁网记者说道:“运动员的成绩不是一个人的,需要很多人的努力,其实他们的付出比我们多得多,这些人进入社会,不好找工作,社会也不一定认可,其实他们更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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